委托单位:(略) | ||||||
项目名称 | 板桥故居门前广场电子显示屏出租 | |||||
项目编号 | (略) | |||||
出租方 | (略) | |||||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机构:(略) | |||||
挂牌时间 | 起始时间:(略) | 截止时间:(略) | ||||
招租形式 | 一、本次转让采取挂牌转让方式确定承租方。 二、信息发布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确定承租方,以不低于挂牌(略)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竞价幅度为1000元的整数倍 。 | |||||
标的概况 | 坐落位置 | 郑板(略) | ||||
出租用途 | 广告宣传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空置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板桥故居门前,交通便利,人流量大。 | |||||
其他说明 | 一、承租方每年免费安(略)公益广告,具体时间服从出租方安排。 二、承租方承租期间每日播放时段为8:00-22:00,不得提早或超时播放,播放音量不得超过60分贝。 三、因市政府道路施工等客观原因影响电子屏使用的,出租方不承担乙方之任何损失。 四、日(略),电费(略)。 五、广告制作、内容发布等均应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使用期满后,承租方清空广告画面,全部设施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无权干预。 六、电子屏广告的发布内容须经过市监局审核,并且须到市(略)。 七、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踏勘出租标的物现状,向出租方查看相关标的物产权、手续等,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实际情况,发现实际情况(略),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书面提出,未提出疑义的意向承租方均(略)。**市政务服务中心仅如实公布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八、项目成交后,视为承租方已接受出租标的现状,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标的物为由,要求解除、变更《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九、承租人自行依法依规装修并承担一切费用,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对标的物外立面、主体结构进行任何改动。租赁期满退租的,出租人不对任(略),租赁期满之(略),承租人自行清理掉涉及装修可移动的部分,如未清理,出租人有权对该类物品进行处置。不可拆除的部分不予补偿。 十、承租期内,承租人不得对资产擅自处置,不得改变资产现状,不得造**全隐患,且符(略),承租人未经财政部门和出租单位擅自转租的,出租单位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资产。 十一、租赁期内承租人禁止从事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行业。一旦发生周边居民的投诉和其他影响经营的行为发生,由承租人自行解决。 十二、租赁期内承租人的经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及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十三、意向承租(略),出现因不可(略),**市(略)。 | |||||
出租条件 | 挂牌价格(元/年) | 86000 | ||||
租期(年) | 3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缴纳租金) |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是否设置原承(略) | 是 | |||||
租赁押金(元) | 无 | |||||
成交确认 | 一、承租(略)心缴纳交易服务费。 二、承租方缴纳交易服务费后,领取《成交通知书》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缴纳租金。 三、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将经出租方盖章确认的《成交通知书》及合同交至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科备案。 注:若承租方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相关款项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承租方所交纳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相关部门;保证金先用于支付**市政务服务中心(略)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略)。 | |||||
合同签订期限要求 | 无正当理由(略) | |||||
承租方的资格要求 |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略)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略),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交易活动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 |||||
其他要求 | / | |||||
保证金条款 | 一、保证金:(略) 二、缴纳期限: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保证金汇入**市公共**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三、注意事项: 1、单位须从其公司账户缴纳; 2、保证金须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 3、保证金应于挂牌截止时间前到账,逾期未缴纳保证金或缴纳保证金不足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四、保证金处置方式: 1、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项目结束(略),予以退回;无故放弃中标者,保证(略),并报相关部门,保证金先用于支付**市政务服务中心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出租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2、未成为最终承租方的保证金按原支付路径返回。 | |||||
报名材料 | (略)**市公共**交易中心网(http://(略)gov.cn)产权交易频道自行注册报名。 二、意向承租(略)(扫描件上传(略)): (一)其中若意向承租(略):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略) 3、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二)若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原件; 2、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三、上述(略),若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公告期满后,由出租方根据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
竞价须知 | 一、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租资格、注册(略)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二、意向承(略),应保证以不低(略)(其他承(略),本项保证失效),若未按上述规定参与竞价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其保证金,取消其竞价资格,保证(略)。 三、竞价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意向(略)查看相关信息,不得相互串(略),否则取消竞价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略),保证金划付至出租方。) 四、(略):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时间内在交易平台上自行竞价(特殊项目另行通知) | |||||
其他说明 | 一、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标的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略)。 二、按照《关于优化公共**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略)收取交易服务费。(原文详见附件) 三、如征集到(略),意向承租方须按时参加网络竞价,否则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保证(略)。如意向承租方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网络竞价或招标,需在竞价前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科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提供证明,并得到出租方的批准。 四、一切违反本公告或对交易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本中心有权报相关部门处理。 五、各意(略),均须遵守中心办公秩序,不得有吵闹、喧哗、拍案等不雅或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 六、其他特别情况,由中心**相关批准部门、出租人协同处理。 | |||||
出租方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彭女士 | ||||
联系电话 | (略) | |||||
联系地址 | (略) | |||||
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柳女士 | ||||
联系电话 | (略) | |||||
联系地址 |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长安路13-1号、**交通大楼后侧) | |||||
报名端口 | (略):8082/CQTPBidder/memberLog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