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庐江县城市更新一期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庐江第三中学智慧校园建设项目
原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日期:(略)
庐江县城市更新一期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庐江第三中学智慧校园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略)
各投标人:
“庐江县城市更新一期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庐江第三中学智慧校园建设项目”(项目编号:(略))招标文件答疑公告如下:
提问1:本项目为智慧校园建设施工安装项目,重点在于系统集成和安装实施,而ITSS证书侧重于运维服务维保项目,均偏(略)。而且同时具有ITSS二级和CCRC信息安全服务一级的单位也非常少,具有排斥其他性。
建议修改为:投标人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成熟度达到叁级及以上)的,得2分,满分2分。(2)投标人具有经国家(略)全服务一级(安全集成)证书的,或具有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满分2分。
回复:本项目包含计算机应用系统工程和网络系统工程的安全需求界定、建设实施、安全保证等信息系统安全集成相关服务,与本项目服务需求相关。不予修改,(略)
提问2:
招标文件补疑2中评分办法如下:
投标人业绩:自(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公共建筑智能化建设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9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建设项目业绩的,得2分,满分4分。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印发《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20(略))》,其中商务及(略):(2)业绩涉及金额、建筑面积、长度等指标的,原则上只设置一项,且不超过该项对应指标的70%。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略).86元;而评分办法中对于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业绩均要求2000万元以上,具有明显的排他性。
综上所述,建议修改为:
投标人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公共建筑智能化建设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9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略)),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5(略)
回复:本项目设置的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指标,非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指标,符合《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2023年版)》规定。不予修改,(略)
提问3:
请招标人明确请招标人明确本项目免费质量保修期以几年为准。以几年为准。
回复:(略)
提问4:
补疑2中仅对“技术评审项产品资料需求汇总表”中技术参数做出要求,并要求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按材料要求向招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招标人审查。对于技术规范书设备参数内要求的相关资料及相关参数证明文件,是否也需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按材料要求向招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招标人审查,请明示。
回复:(略)
提问5:根据CCRC信息安全服务证书颁发机构官网查询可见:“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是指从事计算机应用系统工程和网络系统工程的安全需求界定、安全设计、建设实施、安全保证的活动。安全集成服务提供方的服务能力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体现:基本资格、服务管理能力、服务技术能力和服务过程能力;服务人员的能力主要从掌握的知识、安全集成服务的经验等综合评定。”
根据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颁发机构官网查询可见:“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通过结构化的综合布线系统,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和软件技术,将各个分离的设备、功能和信息等集成到相互关联的、统一和协调的系统之中,以及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提供支持的服务,包括信息技术咨询、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及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集成实施、运行维护和运营服务等。
由(2)CCRC信息安全服务(安全集成)证书、(3)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的服务内容可见,两者都是服务于信息系统的全过程,其功能完全一致,因此投标人具有其中之一就完全满足本项目的建设要求,而此处却将两个功能完全一致的证书分别设置评分项,其要求明显不合理,也限制了其他潜在投标人公平、公正参与本项目的权利。
本项目属于智能化工程,且建设内容包含智慧校园综合管理平台,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软件研发和部署能力。
因此此项建议修改为:“(1)投标人具有(略)(成熟度达到贰级及以上)的,得2分,满分2分。
(2)投标人具有SPCA软件能力成熟度证书3级及以上证书或CMMI 软件能力成熟度证书3级及以上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3)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CS3及以上)的,得2分,满分2分”
回复:(略)
提问6:2、答疑(略):“1.投标人拟委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中级)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或机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满分2分。”
疑问:本项目属于智能化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略)业职称”。而答疑文件中却将机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作为评分标准,严重违反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相关规定。
因此,此项建议修改为:“1.投标人(略)(中级)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或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等智能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满分2分。”
回复:机电相关专业包含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
提问7:工程量清单第169项(项目编号“(略)”),项目名称“超融合一体机”,清单中工程量为1台,技术规范书中为3台;第180项(项目编号“WB(略)”),项目名称“86寸智慧黑板”,清单中工程量为2套,技术规范书中为4套;第210项(项目编号“WB(略)”),项目名称“学生课桌椅”,清单中工程量为2套,技术规范书中为96套;第459项(项目编号“(略)”),项目名称“桌面式发言表决代表单元”,清单中工程量由7套,技术规范书中为19套;第671项(项目编号“(略)”),项目名称“RFID图书标签”,清单中工程量由1套,技术规范书中为(略)套,请问以上以哪个为准
全费用工程量清单第549项(项目编号“WB(略)”),项目名称“智能运动单车训练系统”,全费用综合单价为(略).00元/套是否有误
回复:1、上述子项以技术规范书中的工程量为准。投标人投标时仍按工程量清单数量进行报价,其多余数量的报价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合价不做调整,请各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费用,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后期结算时仍以技术规范书中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略)元/套,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不作调整,请投标人综合市场价格后自行报价。投标时工程量清单中该项的全费用综合单价仅做参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提问8:
投标时,清单数量、单位、项数是否以此补疑2中发布的“全费用综合单价表(投标)”为准,技术参数是否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回复:(略)
提问9:自(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公共建筑智能化建设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9分。
(略)万,对应的业绩要求应由2000万下降为1500万。
回复:(略)
提问10:自(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建设项目业绩的,得2分,满分4分。
疑问如下:参见《庐江县城市更新一期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庐江第三中学智慧校园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变更公告第二条(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由:“(略).00元”变更为:“(略).86元”),根据《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2023年版)》的指导意见,业绩涉及的金额不应超过该项对应指标的70%。本项目标的额已由2990万下降为2119.3万,对应的业绩要求应由2000万下降为1500万。
回复:(略)
提问11:招标补疑 2-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业绩(4 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任项目负(略)万元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建设项目业绩的,得 2 分,满分 4 分。注:(1)人员业绩和投(略)。 (2)提供证明材料同资格业绩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 3. (3)提供(略),需包含合同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等内容相关页的扫描件或影印件证明材料。 (4)以上涉及到的材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单个合同总金额、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岗位等),应另附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质疑内容:人员业绩要求的仅针对项目负责人的条件设置具有限定性。
1)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的管理者,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就可以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相对于项目(略),技术负责人负责整个项目全过程的技术决策、技术指导工作,技术负责人的资格和经验尤为重要,将直接影响项目最终的工程质量,而此处却仅以项目负责人业绩作为评分项,明显不合理。
2)《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2023 年版)》中“货物类项目详细评分指标设置指引—人员业绩(≤6 分)--招标人需要(略)(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的业绩进行评分的,单个业绩分值不高于 2 分,业绩总数量不超过 3 个,总分值不超过 6 分。”已明确表明,人员业绩不限于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本项目仅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加分具有限定性、不合理。
3)合肥近期招标的重点智能化项目相关招标文件要求,对于人员业绩要求的评分标准设置条件均是“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者技术负责人”,例如: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 1、2 标段招标(项目预算:9000万元,其中 1 标段 5700 万元,2 标段 3300 万元)、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建设项目(略))、合肥市中心血站新站建设智能化工程(项目预算:2458.46 万元)等项目(具体举证见附件)。这些招标项目的(略),对于人员业绩的评分要求设置也更加的公平公正。
综上所述:建议修改为:项目负责人(略)(4 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任项目负责人(略)2000 万元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建设项目业绩的,得 2 分,满分 4 分。注:(1)人员业绩和投标人业绩为同一业绩可重复计分。 (2)提供证明(略),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 3. (3)提供的合同证明材料,需包含合同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等内容相关页的扫描件或影印件证明材料。 (4)以上涉及到的材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略)(如单个合同总金额、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岗位等),应另(略)(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回复:(略)
提问12:评分中对 CCRC 信息安(略),该项一般为安全产品厂商具备的资质,而本次为智能化建设项目,且此资质的设定与本项目内容无实质性相关联,CCRC 设置最高级别,ITSS 设置为二级,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设计为 CS3,设置级别层次不齐,再结合技术评审资料中的内容,很明显是某家潜在投标单位量身定制的,使得其他潜在投标人丢分过多,无法公平公正投标。建议修改该投标人实力加分项要求如下:
(1)投标人具有 ITSS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成熟度达到贰级及以上)或 ISO/IEC 20000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2 分,满分 2 分。
(2)(略)颁发的有效期内的 CCRC 信息(略)(安全集成)证书或 IS(略) 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 分,满分 2 分。
(3)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CS3 及以上)的,得 2 分,满分 2 分。
回复:(略)
提问13:
招标补疑 2-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产品、部件的软件著作权证书要求:
“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具有智慧校园综合管理平台类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得 2 分,满分 2 分;注:(略)”
质疑内容:(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略)利。因此一个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软件产品证书只能对应一款软件。且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由申请人自行申报名称,并非所有软件著作权名称均一样,此处明(略),其本身就具有唯一性。
(2)该处要求的“智慧校园综合管理平台类软件著作权证书”与技术评审要求中的“平台能兼容国产化操作系统,并已获得相关国产化平台认证(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一起锁定了本项目的智慧校园综合管理平台仅有唯一一家能满足,有特定指定厂商嫌疑,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指向性。
综上所述:为了保证各投标人能够公平、公正的参与本项目投标,建议删除“产品、部件的软件著作权证书”要求。
回复:本项投标人所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为智慧校园综合管理平台类即可,未指定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具体名称。不予修改,(略)
提问14:(略)作软件中的格式及顺序不一致,请明确是否以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然后上传至软件对应章节即可
回复:(略)
提问15:招标文件第82页,专用合同条款中,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而招标文件第103页要求本工程免费质量保修期为5年。请招标人明确已哪个为准
回复: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竣工(略)。
提问16:3月22日发布了招标文件补遗2,清单控制价文件以此次补疑2附件为准。经多厂家询价反馈,并对比清单控制价,在满足技术规范书设备参数的前提下,发现大量设备的控制价严重低于市场价。如48口核心交换机、超融合一体机、室内P1.53全彩屏、室外P4全彩屏、自助现金充值机等;请明确此部分内容是否以控制价清单参数进行报价还是以技术规范书参数进行报价如按技术规范书参数进行报价,建议招标人对本(略)。
回复:(略)
提问17: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建设项目业绩的,得2分,满分4分。”
质疑问题:(略)
事实依据:1、本项目已经对项目经理作了一级建造师的资格要求,国家对一级建造师可承担的项目金额并无限制,一级建造师已经完全可以承担本次项目。对投标人的评分考察应当针对其公司,而不是考察其公司某个人员的业绩和奖项,拿个人的业绩和奖项,来作为企业的得分条件,本项明显属于对项目经理的业绩特殊对待。
2、评审要求中,在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多处也都设置了业绩评分,对业绩做如此特殊要求,属于过(略),该评分办法变相通过业绩决定入围单位,具有明显的不合理性和排他性。尤其针对中小型企业更不可能满足,本条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存在一定的排他性。评分办法应当是针对投标人综合实力的体现,招标文件不应对业绩设置过多要求。
3、受疫情影响,2019年以来,正处于疫情期间的工程项目都面临工地停工、全员封闭管理、材料设备无法运输等问题,直到2023年1月8日起,才正式全面放开管控。在该期间承接的项目,均出现工期不同程度的延滞,同一个项目负责人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略)
4、公共建筑智能化建设项目业绩要求2000万以上的业绩,往往建筑主体工程属于大型建筑,近年又受疫情影响大型项目工期延期情况较多,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满足该项条款的单位较少,项目(略),有限制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诉求:将此条评分办法修改为:“自(略)来(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建设项目业绩的,得2分,满分4分。”
回复:(略)
提问18: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要求:自(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公共建筑智能化建设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9分。
质疑问题:(略)
事实依据:
1、(略),在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多处也都设置了业绩评分,对业绩做如此特殊要求,属于过于抬高业绩重要性,该评分办法变相通过业绩决定入围单位,具有明显的不合理性和排他性。尤其针对中小型(略),本条以不合理(略),存在一定的排他性。评分办法应当是针对投标人综合实力的体现,招标文件(略)。
2、受疫情影响,2019年以来,正处于疫情期间的工程项目都面临工地停工、全员封闭管理、材料设备无法运输等问题,直到(略),才正式全面放开管控。在该期间承接的项目,均出现工期不同程度的延滞,同一个项目负责人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业绩难以同时满足合同签订时间、业绩规模。
3、公共建筑智能化建设项目业绩要求2000万以上的业绩,往往建筑主体工程属于大型建筑,近年又受(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满足该项条款的单位较少,项目(略),有限制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诉求:
将此条评分办法修改为:“自(略)来(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公共建筑智能化建设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9分。”
回复:(略)
提问19:(略)布的答疑变更2,同时发布的补疑资料。相较于答疑变更2的工程量清单与(略)疑变更1工程量清单做了少量修改。答疑变更2没有发布技术规范书,没有正面回应设备参数问题,此行经换汤不换药。具有严重的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问题,具有严重排斥其他性。
回复:(略)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略)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移湖街道泥河西路与官塘路交叉口2号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原项目名称:庐江县城市更新一(略)
原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日期:(略)
庐江县城市更新一期安徽师(略)
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略)
各投标人:
“庐江县城市更新一期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庐江第三中学智慧校园建设项目”(项目编号:(略))招标文件补疑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提问1:招标文件评分办法投标人实力第二条,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认可的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CCRC 信息安全服务一级(安全集成)证书的,得2 分,满分2 分。
疑问如下:CCRC“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这项资质主要是信息系统安全集成资质是信息系统安全服务资质(CCRC)八大类别(安全集成、安全运维、应急处理、风险评估、灾害备份与恢复、软件安全开发、网络安全审计、工业控制系统)的其中一个类别,一般为安全产品厂商具备的资质,而本次为智能化建设项目,且此资质的设定与本项目内容无实质性相关联,违反了(略),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建议删除该资质加分项要求。
回复:(略)
提问2:招标文件评分办法项目团队人员第1条,投标人(略) 证书的得2 分,满分2 分。
疑问如下:PMP 认证是由美国项目管理学会(PMI)在全球范围内推出的针对项目经理的资格认证体系,该认证证书的颁发机构为美国项目管理学会,该证书属于境外证书,而国内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中级)和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内容与PMP项(略),可以替代PMP项目管理证书。在国内实施的项(略),既不能说明水平高,也不符合政(略),不利于中小微企业发展(除非是境外项目,不得不使用境外证书)。建议删除该证书加分项要求。
回复:(略)
提问3:招标文件评分办法项目团队人员第2条,本项目拟配置项目团队人员中(除拟任项目负责人外):(1)具有信息(略)(高级)证书的,得2 分,满分2 分。(2)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供配电)证书的,得2 分,满分2 分。
疑问如下:此两项评(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建议取消该资质加分项要求。建议删除该证书加分项要求。
回复:(略)
提问4:招标文件评分法(略),评分办法设置为厂家产品提供的软件著作权证书,经过我司的市场调研,本项目的参数对应品牌被“报备”,不支持我司投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软件产品证书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略)。因此一个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软件产品证书只能对应一款软件。且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由申请人自行申报名称,并非所(略),但此处明确限制了各项软件著作权和软件产品证书具体名称,其本身就具有唯一性。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略)容。”为了保证各(略)。建议删除该评分办法。
回复:(略)
提问5:招标文件评分法技术评审中要求投标人承诺中标五个工作日内按材料要求向招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招标人审查,而技术评审项产品资料需求汇总表中总共设置多达39项产品资料,经市场调研,技术评审项产品资料需求汇总表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为某些品牌独有,且被(略),无法为我司提供产品报价及证明资料,且中标后五个工作日时间较为仓促,建议调整为供货(略)。
回复:招标文件中要(略)审查。”变更为:“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按材料要求向(略)
提问6:建议修改为: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本项目拟配置项目团队人员中(除拟任项目负责人外):(2)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供配电)证书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回复:(略)
二、变更公告:
1、本项目清单控制价文件以此次补疑2附件为准,此补疑2(略)。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由:“(略).00元”变更为:“(略).86元”。
3、本项目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由: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审标准 | ||||||||||||||
2.2.2(1) | 技术文件评分标准 | 施工组织方案 | 8分 | 对施工组织设计(包括:①主要施(略)与措施;③安全、文明 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④施工进度计划;⑤劳动力安排物资供应计划;⑥重难点解决方案等) 进行(略): | |||||||||||||
售后服务能力 | 5分 | 根据投标人的便利化服务方案、服务承诺、便利化服务机构、维保服务人员配备、运维服务能力等,评委根据以上内容综合评审: | |||||||||||||||
2.2.2(2) | 商务文件评分标准 | 技术评审 | 20分 |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供货要求中“技术评审项产品资料需求汇总表”中各项条款逐条响应,评标委员会依据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情况进行评分。每有一条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 | |||||||||||||
投标人实力 | 6分 | (1)投标人具有 ITSS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成熟度达到贰级及以上)的,得 2 分,满分2分。 (2)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认可的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CCRC信息安全服务一级(安全集成)证书的,得 2 分,满分2分。 (3)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CS3及以上)的,得2分,满分2分。 注: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2)同类(略)。 | |||||||||||||||
投标人业绩 | 9分 | 自(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公共建筑智能化建设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9分。 注: (1)提供证明材料同资格业绩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3. (2)提供的合同证明材料,需包含合同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等内容相关页的扫描件或影印件证明材料。 (3)以上涉及到的材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单个合同总金额、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岗位等),应另附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2分 |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建设项目业绩的,得2分,满分2分。 注:(1)人员业绩和投标人业绩为同一业绩可重复计分。 (2)提供证明材料同资格业绩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3. (3)提供的合同证明材料,需包含合同甲乙方、项目名(略)材料。 (4)以上涉及到的材(略)。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单个合同总金额、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岗位等),应另附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略)。 | |||||||||||||||
项目(略) | 6分 | 1.投标人拟委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具有PMP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2.本项目拟配置项目团队人员中(除拟任项目负责人外): (1)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2)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供配电)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注: (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相关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的自2023年6月1日以来 (其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4)同一人(略),仅得分一次 。 | |||||||||||||||
投标人奖项荣誉 | 6分 | 自(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或参建的建设工程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 2分,满分6分。 注:(1)奖项、荣誉以政府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为准。 (2)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通知、批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略)。如上述材料无法(略),须另附颁奖单(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略)(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4)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可提供获奖项目合同扫(略) (5)时间以奖项颁发时间为准,同一项目获奖只计取一次、不累计,以最高分计分;投标人的子公司、分公司、母(略) | |||||||||||||||
产品、部件的软件著作权证书 | 8分 | 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具有以下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每提(略),满分8分; (1)校园广播系统:(略) 具有噪声(略)。 (2)校园广播系统:(略) 具有一键部署类功能。 (3)多媒体会议系统:(略) 内置中控系统主机控制类软件。 (4)智慧校园综合管理平台。 注: (1)投标文件(略) (2)同一证书只计取一次、不累计。 | |||||||||||||||
2.2.2(3) | 报价文件评分标准 | 价格分 | 30分 | 1)确定评标价 注:如出现无法计算评标价平均值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所有投标。 ②当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5家时: a.其中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70%的投标人数量>5家,取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70%的投标人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评标价平均值。 b.其中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70%的投标人数量≤5家时,取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60%的投标人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评标价平均值。(如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60%的投标人为1家时,则该投(略)) 3)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C值 C值确定如下: 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成功接收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总数(无论是否成功解密)除以5,根据余数对应取C值,见下表(多标段按各自标段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成功接收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总数(无论是否成功解密)计算选取)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略),存在计算错误(略)。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4)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略) 偏差(略)(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 5)评标(略) ①当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②当投标人评标(略),评标价得分=F(略)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其中:(略) 当评标价得分为负时,均按0分计算。评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商务及(略) | 1.评审因素“投标人业绩”“人员业绩”,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并附相应业绩证明材料。 2.评标委员(略)(详细评审)”“(略)(详细评审)”列明的业绩序号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评审(如未填写序号或序号填写错误,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表格中列明的业绩从上到下进行评审),且仅评审“详细评审标准”规定数量的业绩,超出规定数量部分或未(略) 3.“投标人业绩”评审规定数量的业绩为:(略) 4.“人员业绩”评审规定数量的业绩为:(略) |
变更为: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审标准 | ||||||||||||||
2.2.2(1) | 技术文件评分标准 | 施工组织方案 | 10分 | 对施工组织设计(包括:①主要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②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③安全、文明 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④施工进度计划;⑤劳动力安排物资供应计划;⑥重难点解决方案等) 进行综合评审: | |||||||||||||
售后服务能力 | 5分 | 根据投标人的便利化服务方案、服务承诺、便利化服务机构、维保服务人员配备、运维服务能力等,评委根据以上内容综合评审: | |||||||||||||||
2.2.2(2) | 商务(略) | 技术评审 | 20分 |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略)条响应,评标委员会依据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情况进行评分。每有一条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 | |||||||||||||
投标人实力 | 6分 | (1)投标人具有 ITSS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成熟度达到贰级(略))的,得 2 分,满分2分。 (2)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认可的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CC(略) (3)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CS3及以上)的,得2分,满分2分。 注: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2)同类(略)。 | |||||||||||||||
投标人业绩 | 9分 |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略)),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公共建筑智能化建设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9分。 注: (1)提供证明材料同资格业绩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3. (2)提供的合同证明材料,(略)的扫描件或影印件证明材料。 (3)以上涉及到的材(略)。如均未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单个合同总金额、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岗位等),应另附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4分 | 自(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建设项目业绩的,得2分,满分4分。 注:(1)人员业绩和投标人业绩为同一业绩可重复计分。 (2)提供证明材料同资格业绩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3. (3)提供的合同证明材料,需包含合同甲乙方、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等内容相关页的扫描件或影印件证明材料。 (4)以上涉及到的材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均未(略)(如单个合同总金额、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岗位等),应另附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资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 |||||||||||||||
项目(略) | 6分 | 1.投标人拟委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中级)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或机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满分2分。 2.本项目拟配置项目团队人员中(除拟任项目负责人外): (1)具有信息(略)(高级)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2)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供配电)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注: (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相关(略) (3)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的自开标之前起前一年以来(其中(略))的社(略) (4)同一人员(略),仅得分一次 。 | |||||||||||||||
投标人奖项荣誉 | 6分 | 自(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或参建的建设工程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 2分,满分6分。 注:(1)奖项、荣誉以政府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为准。 (2)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通知、批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上述(略),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略) (3)“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略)(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略)”、“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4)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可提供获奖项目合同扫描件或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 (5)时间以(略),同一项目获奖只计取一次、不累计,以最高分计分;投标人的子公司、分公司、母公司的获奖均不予认可。 | |||||||||||||||
产品、部件的(略) | 2分 | 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具有智慧校园综合管理平台类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注:(略) | |||||||||||||||
2.2.2(3) | 报价文件评分标准 | 价格分 | 32分 | 1)确定评标价 注:如出现无(略),评标委员会(略)。 ②当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5家时: a.其中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70%的投标人数量>5家,取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70%的投标人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评标价平均值。 b.其中通过报价(略)5家时,取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且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大于等于招标项目标段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60%(略)术文件总分*60%的投标人为1家时,则该投标人评标价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3)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C值 C值确定如下: 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成功接收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总数(无论是否成功解密)除以5,根据(略),见下表(多标段按各自标段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成功接收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总数(无论(略))计算选取)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略)。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略),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4)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偏差(略)(投标人评标价(略))/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略)),即为*.**%。 5)评标价得分计算 ①当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②当投标(略),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其中:(略) 当评标价得分为负时,均按(略)。评标价得分(略),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商务及技术文件中业绩评审要求 | 1.评审因素“投标人业绩”“人员业绩”,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并附相应业绩证明材料。 2.评标委员会(略)(详细评审)”“人员业绩情况表(详细评审)”列明的业(略)(如未填写序号或序号填写错误,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表格中列明的业绩从上到下进行评审),且仅评审“详细评审标准”规定数量的业绩,超出规定数量部分或未在表中列明的业绩均不作为详细评审标准予以评审。 3.“投标人业绩”评审规定数量的业绩为:(略) 4.“人员业绩”评审规定数量的业绩为:(略) |
4、(略) 投标人须知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中社保要求时间由:“自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变更为:“自开标之日起近一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略)
地址:合肥市(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2024年03月22日
原项目名称:庐江县城市更新一期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庐江第三中学智慧校园建设项目
原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日期:(略)
庐江县城市更新一期安(略)
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略)
各投标人:
“庐江县城市更新一期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庐江第三中学智慧校园建设项目”(项目编号:(略))招标文件变更公告如下:
本项目清单文件以此次上传附件为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略)。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略)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移湖街道泥河西路与官塘路交叉口2号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2024年0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