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总医院中药熏蒸治疗仪等设备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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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我院预采购中药熏蒸治疗仪等医疗设备一批,现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递交资料时间: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3日,材料递交地址:清流县龙津镇长兴中街218幢(清流县总医院设备科),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略),逾期不予受理。 一、采购内容、数量及要求
二、(略):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3日 三、报价需提供材料: 1、报价人必须具有经年检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报价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必须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该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如果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报价方(略),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表(每项设备报价表单独分开)。 5、其他:产品参数及彩页、省内医院成交记录、客户名称等推荐材料(需加盖公章),报价材料需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否则无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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