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产业投资基金参股市场化子基金2024年遴选公告
为规范武进区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母基金”)参股市场化子基金的遴选工作,保证遴(略),根据《武进区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武政办发〔2022〕3号)精神,特制订本公告。
一、母基金简介
母基金成立于(略)总规模100亿元,通过“母基金+子基金”的运作模式,构建了覆盖“天使、VC、PE、Pre-IPO”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的基金投资群,投资领域涵盖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疗、人工智能等**产业领域,并形成了“研、投、招、落、服”一体化投资和服务体系。先后获得清科、投中、母基金研究中心等权威机构颁发的中国最佳私募股权投资引导基金、中国区县级政府引导基金TOP5等奖项。
二、申报要求
(一)基金定位
申报子基金的主要投向与武进重点发展的“95X”产业方向相契合,包括机器人、智电汽车、集成电路、新材料、医疗健康等名片产业领域和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等未来产业领域。申报子基金应具备清晰的投资策略,聚焦重点领域,明确投资方向。
(二)营运资质
1、管理机构具有国家规定的基金管理资质;新设机构须在母基金协议签约前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管理人登记;
2、原则上股权投资的经营管理规模不低于5亿元,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略)及行业龙头地位;
3、管理机构无被金融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等处罚的不良记录,无严(略)。
(三)专业能力
1、具有专业稳定的团队,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相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略)盈达到3倍以上);
2、管理团队主要(略)于3亿元,且有2个以上与申报基金匹配的领域、阶段成功投资案例;
3、(略)记录,无严重失信记录。
(四)募资要求
1、子基金总规模原则上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2、管理机构需对子基金出资入股,认缴出资不低于(略)
3、申请新设子基金的,管理机构在提交基金申报方案时,应至少已经募集到申报子基金总规模50%的资金(不含母基金出资部分),并提供拟出(略)
4、已注册的子基金申请母基金向该子基金出资的,该子基金注册时间应不超过 18 个月(自子基金工商注册之日起至母基金受理其申请之日止),同时应提供现有子基金全体投资人同意申请母基金出资且以平价出资并豁免母基金罚息及同意母基金享有子基金已投资项目收益(如有)的合伙人会议决议或股东会决议。
(五)设立要求
1、子基(略)
2、子基金存续期限原则上不超过8年,分为投资期和退出期;
3、母基金参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母基金可根据投资项目情况采取承诺注资的方式分期到位;母基金不能成为第一(略)
4、管理费按照市场通行标准执行;**期、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费;
5、子基**槛收益率、超额收益分配方式及比例标准按照市场通行标准确定;
6、子基金投资于武进区内企业(含支持武进企业在区外投资、并(略)规模原则上不低于母基金实际出资额的2倍。鼓励管(略),成功引进的,可计入返投总额。
(六)管理要求
1、投资限制要求:
子基金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从事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2)投资二级市场股票(以并购重组为目的的除外)、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债、信托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3)向任何第(略)(经全体投资人一致同意的公益性捐赠除外);
(4)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或资金拆借(以股权投资为目的的可转债除外);
(5)进行承担无限(略)
(6)发行信托或集合(略)
(7)明股实债等变相增加政府债务的业务;
(8)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2、(略):子基金应服从专职管理要求,在子基金投资期内应保证委派代表、关键人士、投委会成员、专职高管等人员的稳定性。基金合同应当对投委会委员和管理团队相关核心成员进行锁定,锁定人员如发生变动应当经合伙人(股东)会议等基金相关权力机构表决通过。
3、资金托管要求:子基金资金应当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质的商业银行等机构进行托管,托管机构原则(略),与我区有良好的**基础。
4、(略):管理人应按照《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每季度结束后20日内提交基金季度运行情况报告和会计报表,并于每个会计年度(略)报告等。
5、(略):子基金管(略),包括:对子基金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及其结果应用,委派观察员列(略)。
6、子基金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母基金可选择终止**:
(1)子基金未按合伙协议(或章程、补充协议)约定投资且未能有效整改的;
(2)母基金与子基金管理人签订投资或**协议后,子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程序完成设立手续超过一年的;
(3)母基金出资资金拨付子基金账户后,子基金未开展投资业务超过一年的;
(4)子基金投资项目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政策导向的;
(5)子基金运营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申报方式(略)
1、申报人按照本公告所附申请材料格式和要求提供书面申报材料,并将电子版材料(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的电子版本,见附件)发送至邮箱:(略)。所有申报数据应保证真实、全面、准确,不得虚报、漏报、选择性填报;
2、申报截止日期为(略)本次遴选随申随评,母基金管理人视申报情况可提前结束遴选受理,建议有意向者尽早申报;
3、(略)作为母基金管理人对此次子基金管理机构遴选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4、本公告仅是一种要约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最终将根据母基金相关程序审议确定基金管理机构,如未入选,不再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母基金管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邮箱:(略)
邮寄地址:**市武进区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