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水刺布(重新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略)(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沈阳分公司水刺布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1.1 项目名称:(略)
1.2 项目编号:(略)
1.3 项目类别:(略)
1.4 资金来源:(略)
1.5 项目内容、限价或预算:本项目总预算(略),为明珠公(略)。现通过询价采购方式,选取1家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1.5.1项(略):
产品名称 | 规格 | 含税限价(含13%增值税) |
水刺布 | 面料门幅:(略) | 20.40元/公斤 |
面料门幅:265mm,(略) 80%黏胶 | 18.50元/公斤 |
1.5.2技术标准
产品名称 | 水刺布 | 规格 | 宽幅:(略) | ||
检验项目 | 单位 | 技术要求 | 范围值 | ||
材料 | 粘胶 | % | 100 | ±5 | |
ES纤维 | % | 0 | / | ||
涤纶 | % | 0 | ±5 | ||
平方米克重 | g/㎡ | 80 | / | ||
厚度 | mm | 0.60 | 0.58-0.64 | ||
幅宽 | cm | 26.5 | / | ||
纵向 | 断裂强力 | N/5cm | 165 | ≥30 | |
伸长率 | % | 60 | / | ||
横向 | 断裂强力 | / | 85 | ≥30 | |
伸长率 | % | 80 | / | ||
酸碱度 | / | 7 | 5.5-8.5 | ||
吸水率 | % | 760 | ≥700 | ||
回潮率 | % | 6 | ≤6.5 | ||
白度 | % | / | ≥80 | ||
甲醛 | / | 无 | 不得检出 | ||
荧光物 | / | 无 | 不得检出 | ||
外观 | / | 薄厚均匀、无杂质、无粉尘 | / | ||
外包装要求 | 外包装标准不低于下述要求:内层过渡布+塑料薄膜+纸板+2层缠绕膜+外层编织袋。 |
产品名称 | 水刺布 | 规格 | 宽幅:26.5cm,80g/m,20%涤纶 80%黏胶 | ||
检验项目 | 单位 | 技术要求 | 范围值 | ||
材料 | 粘胶 | % | 80 | ±5 | |
ES纤维 | % | 0 | / | ||
涤纶 | % | 20 | ±5 | ||
平方米克重 | g/㎡ | 80 | / | ||
厚度 | mm | 0.60 | 0.58-0.64 | ||
幅宽 | cm | 26.5 | / | ||
纵向 | 断裂强力 | N/5cm | 165 | ≥30 | |
伸长率 | % | 60 | / | ||
横向 | 断裂强力 | / | 85 | ≥30 | |
伸长率 | % | 80 | / | ||
酸碱度 | / | 7 | 5.5-8.5 | ||
吸水率 | % | 760 | ≥700 | ||
回潮率 | % | 6 | ≤6.5 | ||
白度 | % | / | ≥80 | ||
甲醛 | / | 无 | 不得检出 | ||
荧光物 | / | 无 | 不得检出 | ||
外观 | / | 薄厚均匀、无杂质、无粉尘 | / | ||
外包装要求 | 外包装标(略):内层过渡布(略)。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略),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略),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略),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本项目报价方式为折扣率报价,供应商以(略),报价折扣率的有效报价范围:0%≤报价折(略)。供应商所报的折扣率须在有效的报价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折扣率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 95~90%)。折扣率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略),无论大小,直接舍去,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且所报的折扣率应当适用于表格中每一项。例如,折扣率填97.5%时,即单价金额=含税限价*报价折扣率97.5%。供应商所报折扣率不在有效范围内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最终结算单价为全包费用,即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货款、税款、知识产权、授权、制作、检验、人工、损耗品、场地、材料、交通、包装、运输、装卸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供应商需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成交或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性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供应商在实际供应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在采购周期内由于市场波动而引致的风险。单价(略),须开具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进行税后结算。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如交货地点在此基础上增减或变更,采购人有权随时通知供应商,供应商须无条件(略)。
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1 | 水刺布项目 | (略) | 供应商收到采购人订单后15个自然日内按采购人订单要求的数量,规格,质量完成配送工作(特殊(略))。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价,须取(略)。(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价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采购)。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价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略)(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略)(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略)。)以上两(略)。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略)一致的,不得(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略)询价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供应商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国家税务部门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提供2023年1月至响应文件截止递交时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价(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略)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1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24年4月2日至2024(略)。
3.2 询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略)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1 响应文件递(略)(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16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1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略)
6.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在获取(略),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6.2 如供应(略),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6.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略),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略)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6.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略)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