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土地分割证作废的公告编号:HK_S2024025771(200600447)
**** 关于土地分割证作废的公告 编号:****
于吉英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市**东**侧-绿色佳园清椿园14栋A201房和**市**东**侧(原**市府城镇那梅鱼塘)房地一体登记业务,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土地分割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2024-04-01 16:13 |
序号 | 土地证号 | 权利人 | 土地权利类型 | 宗地单元号 | 坐落 |
1 | ****00447 | **佳****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460****00004GB02213 | **市**东**侧-绿色佳园清椿园14栋A201房 |
特此公告。
****
2024年03月27日
(联系人:葛安妮,联系地址:**市怡心路9号房屋档案大楼2楼22号窗口;联系电话:****4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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