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1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1日--4月3日(3个工作日)。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烘干塔建设项目 | 宁环建审〔2024〕6 号 | 2024-4-1 |
2 | **市****公司烘干塔建设项目 | 宁环建审〔2024〕7 号 | 2024-4-1 |
二、审批决定全文:
关于****烘干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建审〔2024〕6 号
****:
你单位提交的由**晟越****公司编制的《****烘干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性质为**,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市沙兰镇闫家村。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厂区总占地面积15895.9㎡。本项目主要用于玉米烘干处理和贮存,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均已建成,工程建有烘干塔、热风炉房、辅助用房、化粪池等构筑物,年烘干玉米25000吨。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对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厂区自建化粪池,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现有1台480万Kcal热风炉,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热风炉烟气(颗粒物、SO2、NOx)。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及表4二级标准中浓度限值;NOx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玉米在堆存及装卸、烘干等过程,选用密闭性良好的设备,全封闭输送机、烘干塔底部设置围挡盖板、厂界周围设置围墙及绿化带,防止粉尘外泄,减少粉尘的外逸和累积,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锅炉灰渣及锅炉配备的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暂存于密闭的炉灰储存间内,洒水降尘,无组织粉尘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强化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住宅一侧;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时关闭门窗,利用墙体结构降噪,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振动噪声;控制进入车辆数量,控制行车路线,车辆进出应减速缓行,避免鸣笛,防止对周围住户造成干扰。本项目厂界处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热风炉产生的炉渣、布袋除尘器收尘及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清理原粮中的杂质(泥沙)、生活垃圾依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灰渣调湿后暂存于灰渣间,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转运时调湿并加盖苫布,杜绝扬尘;热风炉布袋除尘器回收的除尘灰外售综合利用;烘干塔产生的粉尘集中收集,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本项目机械定期由具有资质的检修单位检修,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由具有资质的检修单位带走,场内不暂存。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管理,定期巡检,及时维护。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禁止在热风炉房周围堆放各种可燃物,按照规定编制****生态环境局备案。
(六)落实环评报告中的监测计划,及时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七)严禁企业出现上访事件。企业如果出现环境污染上访事件,企业应立即停止生产,待整改完成经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批准后方可继续生产。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要按规定程序企业自主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政府进行规划或土地调整等情况时,****政府有关要求执行。
五、审批意见中其他未做明确规定的事项内容,应按照国家生态环境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此批复为环保专项意见,项目建设还应符合国土、安监等相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间要服从**市**生态****执法队对其进行的日常监管。
关于**市****公司烘干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建审〔2024〕7 号
****:
你单位提交的由**晟越****公司编制的《**市****公司烘干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性质为**,建设地点位于**省**市东京城镇**路以东。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厂区总占地面积17200㎡。本项目主要用于玉米烘干处理和贮存,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均已建成,工程建有烘干塔、热风炉房、辅助用房等构筑物,年烘干玉米50000吨。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对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市东京城、****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河。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现有1台480万Kcal热风炉,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热风炉烟气(颗粒物、SO2、NOx)。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及表4二级标准中浓度限值;NOx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玉米在堆存及装卸、烘干等过程,选用密闭性良好的设备,全封闭输送机、烘干塔底部设置围挡盖板、厂界周围设置围墙及绿化带,防止粉尘外泄,减少粉尘的外逸和累积,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锅炉灰渣及锅炉配备的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暂存于密闭的炉灰储存间内,洒水降尘,无组织粉尘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强化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住宅一侧;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时关闭门窗,利用墙体结构降噪,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振动噪声;控制进入车辆数量,控制行车路线,车辆进出应减速缓行,避免鸣笛,防止对周围住户造成干扰。本项目厂界处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热风炉产生的炉渣、布袋除尘器收尘及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清理原粮中的杂质(泥沙)、生活垃圾依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灰渣调湿后暂存于灰渣间,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转运时调湿并加盖苫布,杜绝扬尘;热风炉布袋除尘器回收的除尘灰外售综合利用;烘干塔产生的粉尘集中收集,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本项目机械定期由具有资质的检修单位检修,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由具有资质的检修单位带走,场内不暂存。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管理,定期巡检,及时维护。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禁止在热风炉房周围堆放各种可燃物,按照规定编制****生态环境局备案。
(六)落实环评报告中的监测计划,及时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七)严禁企业出现上访事件。企业如果出现环境污染上访事件,企业应立即停止生产,待整改完成经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批准后方可继续生产。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要按规定程序企业自主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政府进行规划或土地调整等情况时,****政府有关要求执行。
五、审批意见中其他未做明确规定的事项内容,应按照国家生态环境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此批复为环保专项意见,项目建设还应符合国土、安监等相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间要服从**市**生态****执法队对其进行的日常监管。
三、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3--****126
通讯地址:**市**镇**东街1号
邮 编:157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