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 )
****受****委托,对采购人所需谷任线至大桑道路修复工程组织询比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询比。
一、项目概况、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谷任线至大桑道路修复工程,路线长0.691k,原有道路采用公路四级(T)类标准建设,路基宽度为 6m,路面宽度为5m,行车道为单车道1x3.5m,路面为水泥混凝士路面。本次主要对**镇谷任线-大桑村道路进行修复,主要建设内容有:路基、路面修复工程。受村内建筑物和地形条件限制,维持原有平纵面指标,重在路面复。具体询比范围、询比依据及所应达到的技术要求,以本询比采购文件中相应规定为准。
2、项目编号:****
3、项目名称:谷任线至大桑道路修复工程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服务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并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 拟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最低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应具备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总工。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无
三、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506办公室。
3、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询价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4、报名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8日下午15时00分 (**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五、开标时间:2024年4月8日下午15时00分。
六、开标地点:详见询比文件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地 址:**市****北路。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西站路77号南楼五层506室。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354-****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