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
你单位报送的《县林业局关于呈报审批〈**县2023年度森林抚育项目建议书〉的函》及附件已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就该项目建议书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县2023年度森林抚育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我县幼林占比较大,同时存在林分密度大、林分结构不合理、松材线虫病蔓延等问题,森林安全隐患大,不利于森林健康发展。通过森林抚育项目建设,可改善我县森林**现状,强化森林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等功能,促进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生态质量。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三、项目建设地址
**县榔坪镇、火烧坪乡、渔峡口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实施森林抚育面积8000亩,建设方式为抚育采伐,其中:透光伐1567亩、疏伐5433亩、卫生伐1000亩。采伐并清理灾害木、残次木、干扰木等林木蓄积3355.1立方米,清除影响林木生长的高大草本、灌木、藤蔓等植物。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计划投资165.4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计划建设工期3个月,于2024年5月开工,2024年7月竣工。
七、招投标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律法规,同意该项目对建筑工程采取委托公开的方式进行招投标,对勘察、设计、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重要材料不采用招标方式。
八、项目效益
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吸纳群众务工,带动项目建设地群众就近就业增收;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改善林木生长环境,提高林地生产潜力,充分发挥森林生态功能,促进自然**可持续发展。
根据《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意见》《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在全省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请项目单位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推广实施以工代赈模式,带动当地群众参与务工,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请接此批复后,加快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报批等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附件:项目招投标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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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9日
附件:
项目招投标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县2023年度森林抚育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 方式 | 备 注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 |||||||
设计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监理 | √ | |||||||
主要设备 | √ | |||||||
重要材料 | √ | |||||||
其他 | ||||||||
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局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审批部门盖章 2024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