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130沈阳市沈北新区中央路65号两处房产整体出租(租期5年)(第四次降价)
(2024)2130**市**区中央路65号两处房产整体出租(租期5年)(第四次降价)
发布时间:2024-04-02 10:06:20
挂牌日期: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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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130**市**区中央路65号两处房产整体出租(租期5年)(第四次降价) |
其他资产 |
********测绘院) |
100万元(人民币元) |
10工作日 |
2024-04-02 |
否 |
网络竞价 |
1、本次出租标的租期 5 年,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算,标的具体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 2、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标的实际状态进行交接,在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视为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实际状态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并重新招租。 3、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6:00前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照首年租金的30%交纳交易保证****交易所****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项目成交后,扣除沈交所应收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经出租方同意后,以无息形式原路径退回。 4、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出租方支付租金,逾期不交或交付不及时按照合同违约条款处理。 5、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与出租方进行房产交接,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出租标的的实际状态及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的欠缴情况,合同签署日期(含当天)之前欠缴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合同签署之日后产出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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