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县2023-2024年小麦赤霉病统防统治农药采购项目第14标包
三、中标信息: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市**光武大道689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玖元捌角壹分每亩(¥9.81元/亩)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县2023-2024年小麦赤霉病统防统治农药采购项目第14标包 品牌(如有):喜无忧 规格型号:≥35%甲硫﹒氟环唑 数量:24万亩 单价:9.81元/亩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朱红光、张建、张奇、刘素真、牛静、张壮志、李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招标文件,收取费用2989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1日
3.开标日期:2024年04月01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业绩:/
6.信誉(荣誉获奖):/
7.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详见附件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10.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投标人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04月12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政府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投标人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投标人(质疑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723350。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单位通****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询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县淮中大道康宁苑小区(康宁路)北侧约110米
联系方式:马主任 0558-****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宿工 0558-****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宿工
电 话:0558-****02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3.分项报价表
4.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5.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