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经济开发区**公共服务平台及配套设施工程一期已由 ****审批局以无行审审字【2024】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开发区**公共服务平台及配套设施工程一期监理 2.2 建设地点:两条110kV供电线路;路径1:**尚太 110KY 变电站T接至西关-**110kY线路;路径2:**尚太110kY变电站T接至候坊-东流110kY线路; 2.3 工程概况: 配套修建两条110kV供电线路,长度为20公里。 2.4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5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2招标范围:设计阶段、工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华人民**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力工程专业);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郑重公告:贯彻落实****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办公室处理: 1、****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石****投标中心【2021】8号《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求,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不断提高建设领域招投标市场各方主体安全感、满意度,自今年9月1日,到明年7月底,重点排查招投标领域六个方面问题:一是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挂靠或借用资质投标等恶意竞标行为;二是投标人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转让中标项目等强揽工程行为;三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四是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五是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不规范、代理人员非专职专业人员;六是评标专家评标行为不规范、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投诉举报电话:****0135邮箱:****@163.com。特别说明:监督单位:****办公室。根据《石****建设局关于对列入我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企业实施惩戒措施的通知》,被列入黑名单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本项目按照本项目按照河****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4】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①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②评标专家“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用明标评审,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标采用“暗标”形式评审。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市公共**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王超华 0311-****8875,招标代理:****,联系方式:王晔 0311-****1166。
3.1.4其他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参加**市公共**交易的各方主体,请于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时间内,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110.****.67/G2/),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589。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公共**交易网可免费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03 00:00至2024-04-10 23:59(**时间,下同),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23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除上述公告发布媒介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招标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省**市**县**工业区 | 地址: | **省**市**区**西路192号世纪公馆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王超华 | 联系人: | 王晔 |
电话: | 0311-****8875 | 电话: | 0311-****1166 |
传真: | 0311-****8875 | 传真: | 0311-****1166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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