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档案整理、归档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开发区档案整理、归档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河沥溪嵩合路46号
成交金额:24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开发区档案整理、归档管理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规划建设局所有库存综合类、业务类档案及新接收综合类、业务类档案(包含但不限于工程档案、国土规划档案、征地征迁档案、水电气管线档案、各类审批文档等)的整理、扫描加工、图像处理、质量抽检、装订还原、数据著录、挂接、备份、存储等,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需做好后续管理维护和移交工作。以实现对档案规范管理和查询利用。预估扫描页数量为100万页。 服务要求:满足谈判文件中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2年(具体以实际为准)。 服务标准:满足谈判文件中所有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马静、李昌奇、闵文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收取,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中恒****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钓**路与染坊路交叉路口北侧、**市宁**苑B-1004室。联系电话:183****7392、0563-****864。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钓**路与染坊路交叉路口北侧
联系方式:王先生、183****73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宁**苑B-1004室
联系方式:刘女士、0563-****864
十、附件
1、谈判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3、最后报价书
**** **中恒****公司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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