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标的交接过磅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本次处置的标的挂牌底价为:****牧场的燕麦1.79元/公斤;****牧场的莜麦秸秆0.89元/公斤;****牧场的莜麦秸秆0.9元/公斤、甜菜颗粒1.97元/公斤;****牧场的稻壳0.68元/公斤。 *本次处置标的的预估重量为:****牧场的燕麦6600.68公斤;****牧场的莜麦秸秆27674.35公斤;****牧场的莜麦秸秆16530.85公斤、甜菜颗粒2917公斤;****牧场的稻壳7580公斤。 *本标的按甜菜颗粒1.97元/公斤作为本项目的挂牌底价,增加幅度为0.1元,其余挂牌底价的资产价格同比例增长(如在1.97元/公斤的底价基础增加0.1元,则其余资产的底价也同比增加0.1元)。 1、受让方须进行实地勘验。 2、****牧场、兰灿牧场、****牧场、****牧场。标的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勘验标的联系人:李文志 ,电话:137****1831。 公告中标的资产照片和参数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和评估报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勘验为准。 3、转让方不保证本次处置资产的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披露的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 4、交付以实际勘验为准,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5、评估报告等****交易中心****公司(以下简称“中心”)备查。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标的照片和清单仅供参考,资产数量和状况以实际勘验为准。 7、本次转让标的的服务费(应收服务费=预估重量*成交单价*5%)为一次性包死价,不因数量变动做调整。 8、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9、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10、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