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宇和谐港湾小区门卫室、大门及室外
辅装等工程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龙宇和谐港湾小区门卫室、大门及室外辅装等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9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4月02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第一标段 | ****幼儿园大门、园内场地、门卫室、室外工程项目一标 | **** | **省**市**市建筑总部大厦M015号 | 450000.00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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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标段 | ****幼儿园大门、园内场地、门卫室、室外工程项目二标 | ****公司 | **建设路中段 | 770160.00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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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标段 | 工程监理 | 中正****公司 | **省**市郑东新区**路办事 处**路中段** (金地格林商务 广场)一层至二层122-11室 | 18000.00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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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润霞、孙爱萍、**波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15228.5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市公共**交易信息****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2、监督单位:****采购办
联系电话:0371-****697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建设路东段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方式:0371-****16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开大道296号自贸大厦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371-****07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371-****0733
附件下载: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2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3中小微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