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2024年**县、**县第一批养护工程沥青混凝土采购
2、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略)
3、合同履行日期:(略)
4、招标(采购)方式:(略)
5、采购预算:(略)
6、采购公告日期:(略)
7、开标日期: (略)
8、评审委员会名单:胡邦发(组长)、胡永美、王春华、纪占华、周东林
9、招标单位名称:**市交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省*(略)
招标单位联系人:(略)
10、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水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市龙子湖区解放二路与圈堤路交叉口南80米。项目负责人:龚工,联系电话:(略)
11、公告期限:(略)
12、中标人:
名称:**市思创沥青路面工程有限公司,地址:**省**市淮上区沫**工业园区淝**路24号,中标(成交)金额:(略).26元。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龙子湖区解放二路与圈堤路交叉口南80米(**水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单位(供应商)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略)@qq.com邮箱。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交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一)质疑应以(略),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包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略),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市交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水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