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春季**园林绿化苗木、花草种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5日 12:0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春季**园林绿化苗木、花草种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02571
最高限价(元):802571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4年春季**园林绿化苗木、花草种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802571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2024年春季**园林绿化计划在文化路、团结路、翡翠路、太阳庙等路段种植花草;并对防洪三期景观河道、碧玉大道、乌伊路及幸福路等路段进行绿化提升。以上路段需种植紫叶稠李、垂柳、红叶**、金叶榆、长枝榆等乔木;水蜡、红叶李、小**等灌木,共计采购苗木163549株。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3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7 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
(2)《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78号);
(3)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4)《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
(6)《****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n )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网(www.****.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尚在处罚期内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3日至2024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5日 12:00(**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4月15日 12:00 (**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财政局综合办公楼
联系方式:0994-****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三园西路与文苑路交****酒店西侧裙楼
联系方式:182****28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翠翠
电 话:182****2862
附件信息:
144.9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