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青湖园小区401号地下车位使用权
**市越**青湖园小区401号地下车位使用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10.00万元
交易品类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省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2024-04-07 |
2024-04-18 |
项目咨询请联系 鲁先生|联系电话:0575-****1161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绍****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 **市越**青湖园小区401号地下车位使用权 |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不动产 |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 无 | 权利类型 | |
土地性质 | 房屋性质 | |||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 房屋规划用途 | 车位 | ||
实际用途 | 车位 | 房屋坐落 | **市******停车场 | |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0.00 | ||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 |||
房屋结构 | 房屋总层数 | |||
户型(室) | 0 | 户型(厅) | ||
户型(卫) | 装修标准 | |||
房屋朝向 | 建成日期 | |||
租赁情况 | 无 | 拟售价格(万元) | 10.000000 | |
使用期限说明 | 不动产分类 | |||
房屋装饰情况 |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 |||
配套设施 | 共有情况 | |||
周边环境 | 土地使用证号 | |||
交通情况 | 地类(用途) | |||
使用状态 | 空置 | |||
物业管理情况 | ||||
瑕疵情况 | ||||
房屋挂牌核验统一编号 | 房源二维码 |
其他披露内容 | 1、实行与房屋使用年限一致原则(转让的仅为使用权,不办理产证)。2、本小区车位比例为1:0.828,1号楼及11号楼涉及车位161个进行保留,暂不纳入转让或出租,剩余车位按比例转让504只。3、拥有两套及以下房产的业主首轮转让按一房一车位配比,拥有两套以上房产的业主首轮转让按车位配比1:0.828折算后向下取整数竞买。4、报名者随带身份证进行登记,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意向方为青湖园房屋登记所有权人或原拆迁协议登记者)方可参与。5、人防车位在公告中注明国家战时需强制征用,平时不影响正常使用,转让价格与正常车位一致。6、转让价格 :地下固定车位本小区业主按评估价 10 万/只为底价起拍 ,车位管理费60元/月/只。7、竞买保证金设为2万元/只,加价幅度为1000元/次。8、该车位转让仅针对青湖园小区的业主开放,非青湖园小区业主不得参与竞买。9、此次青湖园地下车位公开转让,需支付给绍****公司的相关服务费由****全额承担。10、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11、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意向方提交报名申请并且交纳竞买保证金视为对标的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12、本次竞拍标的看样联系人:陈飞 ,联系电话:****1832。13、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竞买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14、1.信息披露期:10个工作日。15.信息披露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信息披露终结。16、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竞买方,则:信息披露期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青湖园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 **** | ||
注册地 | **省**市越**西郊路7号B楼403室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537338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转让底价(万元) | 10.00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市越**青湖园小区504只地下停车位使用权(以下简称“标的”)分别单独转让(详见《标的清单(专场排期)》)。2.本次转让采用专场竞价方式,标的所涉青湖园小区504只地下停车位分9个批次开始限时竞价。每批次限时报价期开始时间详见《标的清单(专场排期)》,单个标的在专场内进行竞价,适用专场竞价规则及特殊保证金使用规则。(1)专场竞价采用特殊保证金使用规则,若专场竞价规则与其他规则相冲突,则优先适用专场竞价规则。(2)专场内的项目设置专场保证金。专场中每个标的竞买保证金金额相同(每个标的2万元),专场保证金金额的整数倍为保证金份数,保证金份数不能超过专场内转让标的的个数。(3)意向方就专场提出受让申请,按拟受让的标的个数交纳保证金,可参与专场中所有标的的竞价;意向方交纳单份专场保证金的,只能成为专场中一个标的的最高有效报价人,且只能受让专场中的一个标的;意向方交纳多份专场保证金的,可以成为专场中多个标的的最高有效报价人,受让多个标的,但受让的标的个数不得超过其交纳的专场保证金份数。(4)意向方报名时请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每个专场保证金份数,意向方报价资格取得后不能再追加专场保证金份数。3. 本次竞价的青湖园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项目,仅针对青湖园小区的业主开放。每户房屋仅能有一名业主代表参与竞买。拥有两套及以下房产的户主转让按一房一车位配比,拥有两套以上房产的户主转让按车位配比1:0.83折算后向下取整数竞买。(例如:拥有1套房产的至多可竞买1个车位,至多可交纳1份竞买保证金;拥有2套房产的至多可竞买2个车位,至多可交纳2份竞买保证金;拥有3套房产的至多可竞买2个车位,至多可交纳2份竞买保证金;拥有4套房产的至多可竞买3个车位,至多可交纳3份竞买保证金;以此类推。)4.意向方在报名前需提供户主房产信息(以原拆迁协议登记为准)至转让方处进行资格预审,转让方审核后,对《函》盖章确认,意向方在“浙交汇”系统报名时需同步上传转让方加盖公章确认、本人签名加盖手印的《函》。若无该函件,意向方报名将无法通过审核。所涉后果由意向方自行承担。5.意向方可根据附件中的车位图和《标的清单(专场排期)》确定车位是否为人防车位。受让方必须同意在国家遭遇紧急状况时作为人防工程设施免费强制征用,平时不影响受让**常停车使用。同时受让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人防车位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仅限青湖园小区业主。特别提醒:1.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2.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2.00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
处置方式 | 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书.docx 、 实地勘察证明.docx 、 标的清单(专场排期).xlsx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 授权委托书.docx |
材料附件 |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鲁先生 | 电话 | 0575-****1161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市越****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2楼 | 网址 | https://www.****.com/SXPT/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谢女士 | 电话 | 136****5885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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