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司:
为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根据《****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主体行为持续深化系统治理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成发改法规〔2023〕215号)(以下简称“215号文”)的相关要求,高新区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需开展2024年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在2023年查处项目过程中,发现存在现场管理不严谨、招标文件不规范等情形,今年各行业监督部门针对该类情形应加强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放松,从严把关处理。
2.由各行业****小组,对本地区招标项目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重点:一是结合215号文、《****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成发改法规〔2023〕146号)等文件针对异常低价、直接发包、规避招标、以内部违规邀标替代公开招标、挂靠资质、挂靠企业、违法分包、出借和借用资质投标、围标串标等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问题进行检查并梳理原因;二是对招标人招标文件内部审查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三是针对去年存在问题的项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检查范围
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0日未抽查过的公开招标项目标段的20%及2023年度抽查到的问题项目。
三、检查时间
2024年4月1日—12日。
四、检查要求
1.****公司按要求提前准备招投标相关检查材料。
2.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邀请社会监督员、****小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线下实地开展招投标项目检查工作并填报《高新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专项检查表》,并于2024年5月15日前将检查情况以及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形****发展改革局,将违法企业纳入信用体系黑名单。
3.发展改革局汇总各部门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检查结果并公示上网。
4.检查的时间和地点由行业监督部门临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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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