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中心区拟城市更新单元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公示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中心区拟城市(略)凤凰大道,西邻裕和北街,南邻守珍街。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龙岗区城市更新(略)中心区拟城市更新单元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公示地点
(一)现场(略)
1.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大楼,地址:(略)
2.深圳市新南股份合作公司办公楼,地址:深圳市龙(略)F座11楼。
3.项目现场:(略)
(二)网上公示
http://(略)gov.cn/bmzz/phjdb/
(三)媒体公示
深圳特区报
二、公示时间
自公示起15个自然日,即2024年4月4日起至2024年4月18日止。
三、意见反馈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平湖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意见,截止日期为(略)联系人:平湖街道土地整备中心(城市更新中心)郑工;电话:(略);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安大道309号1108室。
四、(略)
(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中心区拟城市更新单元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情况汇总表;
(二)深圳市龙岗区平(略)。
特此公示。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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