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雨污管网分流及城市排水改造项目委托代管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兴城市雨污管网分流及城市排水改造项目委托代管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兴城市雨污管网分流及城市排水改造项目委托代管服务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兴城市雨污管网分流及城市排水改造项目委托代管服务
工程概况:滨海温泉新城、钓鱼台河、兴海中街新四路、龙兴路沿线区域、临河大街香林水岸区域新建污水处理厂污水管道连通、首山路沿线管道、兴海南街以南,东河至温泉河区域、兴海南街以北,温泉河以东至川北路沿线区域、兴海南街以北,东河至温泉河区域、河东路首山段下穿铁路桥隧道、古城东北区域、南关区域、大红门泳装园区域等铺设雨、污水管线及既有管道维修,全城支路雨污分流,建立管(略)。本项目采购针对以上全部内容的项目管理服务。
履约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略)
履约地点:(略)
最高限价:(略)
付款方式:(略)
★二、服务内容及范围
工程项目代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协调管理、造价管(略)
(2)建设期的施工组织管理、参建单位管理、(略)、进度、安全、信息、沟通、风险等管理与协调工作;
(3)组织工程验收及移交、项目后评价、配合审计等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服务;
★三(略)
按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标准及规范,提供工程实(略),对涉及该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竣工验收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1、应提供的服务内容:
1)审核设计文件;
2)在项目(略)
3)项目实施阶段对项目的(略)
4)协助业主(略)衡及采购。
5)协助业主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组织实施(略),督促各相关参建单位向业主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6)协助业主做好与设计、施工、材料与设备供应商的协调与沟通工作。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7)协助业主办理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办理工程结算审核;
8)协助办理投资评(略)
2、项目代管服务基本目标及要求:
1)协助业主全面复评、优化、并组织完善设计的施工图纸。
2)督促、检查施工图预算。
3)施工工期小于(略)。
4)工程质量控制及时、全面、透彻、有效。杜绝严重质量问题,确保一次性验收符合国家合格工程标准。
5)施工环境整洁、有序。无违(略),无安全事故发生。
6)工程结构合理,功能完整,使用便利,安全可靠。杜绝出现系统性问题或连锁性问题。
7)设备、材料适宜匹配、货真价实、价廉物美。无淘汰产品、无不符产品、无不匹配产品、无不符合环保要求产品、无未经登记与检验便进入使用环节的产品等。
8)资料收集、整(略)。重要资料杜绝缺失。
9)严守合(略)。杜绝不诚信现象。
10)顾全大局,主动合作,科学沟通,坦诚担当,促进和谐。无拖延、推诿、抵触、等消极行为,杜绝影响或破坏(略)。
11)杜绝谋取不法利益;杜绝损害、侵害相关方利益。
12)严格执行会议制度、审批制度、跟进制度、验证制度、沟通制度、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问题分析制度等一系列项目管理工作实施需要建立的制度。
13)无违反廉洁自律要求。
★三、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略)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管理服务内容全部完成止
需落实的(略):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能力,并且必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项目管理咨询经验。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者国家注册类执业资格。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
四、(略)
时间:(略)08时30分至(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获取
方式:(略)
售价:(略)
五、提交投(略)
2024年04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城市政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略):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略)com.cn/)进行确认。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
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
(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略),响应无效。
4、磋商会议时,供应商(略)
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略)
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
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九、对本次(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兴海北路69号楼-1号
联系方式: (略)
邮箱地址: (略)
开户行: (略)
账户名称: (略)
账号: 21(略)7409080500062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