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闲置废桶处置项目公开竞价公告
日 期:(略)
项目编号:(略)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竞价代理机构)受江西(略)(出让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公开竞价,欢迎符合资格条(略)。
1. 项目名称: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闲置废桶处置项目。
2. 标的物详情:
固废名称 | 数量(单位:(略) | 图样 |
200L铁桶 | 1243 | |
200L塑料桶 | 452 | |
IBC吨桶 | 1021 | |
25L铁桶 | 200 | |
25L塑料桶 | 130 |
本次废旧物(略),竞价人自行(略),竞价人应充分考虑合同期限内市场价格波动对报价的影响,合同期内,综合总价不作调整。综合总价含竞(略),含增值税等一切费用。
竞价人在竞价前应自行审查竞价标的物的相关资料及实际情况,审慎决定。竞价(略),即视为对竞价标的物充分了解,并接受竞价标的物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出让人及竞价代理机构以任何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或描述以及制作的图片、文字说明和估价等均仅供竞价人参考,若有与标的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地方,均以标的现场交割现状为准。
3. 现场看样安排(不适用)
4. 提货期限:5个工作日内,成交人根据出让人通知时间要求安排提货,具体按框架协议合同执行。
提货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星火工业园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出让人指定地点。
5. 竞价人资格要求:
(1) 竞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公开竞价文件要求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略)中);
(2) 竞价人是向竞价代理机构获取公开竞价文件的组织;
(3) 竞价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竞价;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竞价;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价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价人务必在参与竞价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竞价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并获得成交的,导致无法履约的,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并重新进行竞价。
6. 报名及获取公开竞价文件
报名时间:(略)至2024年4月11日17:00。
报名材料:有意参与本项目竞价的单位需要在规定的报名期内提交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取公开竞价文件。
报名及获取文件网址: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
获取公开竞价文件(电子版)时间:(略)至2024年4月11日17:00,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单次项目人民币0元。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获取文件的单位无法参与本项目竞价活动。支付成功后,可下载公开竞价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7. 竞价方式说明
(1) 竞价时间:2024年4月12日9时至2024年4月12日10时;
(2) 竞价报价方式:本项目为增价竞价,符合竞价文件要求的有效竞价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通过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竞价大厅进行网上竞价,所报价格为闲置废桶清单内所有标的物总价。
(3) 本次公开竞价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网(略),每最后5分(略),将自动延迟5分钟。
(4) 竞价底价为:
(略)元(含税);
价格梯度均为50元。
(5) 因网络故障、其他非人力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待以上因素(略),出让人及竞价代理机构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6) 竞价人在参与网上竞价时,应认真核对所填报价,报价一经(略)。如竞价人在竞价过程中撤回报价,将被取消参与竞价资格,竞价保(略)。
8. 竞价保证金须知
(1) 竞价保证金金额:(略)
(2) 竞价保证金方式:(略)
(3) 竞价保证金的有效期:(略)
具体要求详见竞价文件前附表10.2。
9. 竞价(略)
竞价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本项目的竞价代理服务费,竞价代理服务费不包含在成交总价中,由成交人另行支付。竞价人在制定报价时应考虑此项费用。
(1) 代理服务费金额:按成交金额1.5%(含税)向竞价的成交供应商收取,若按上述方法计算不足8000元时,按8(略)。
(2) 代理服务费(略)。(承诺(略))
(3) 代理(略):竞价代理服务费由成交(略)供应商可将竞价保证金转为预交竞价代理服务费。
(4) 币种:(略)
10. 违约责任
成交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 成交人提供虚假、伪造证件或证明文件的;
(2) 成交人拖延、拒绝签订成交通知书的;
(3) 成交人未按规定的支付方式、期限、金额交纳成交价款及竞价代理服务费的;
(4) 成交人未(略)
(5) 恶意炒作、操纵市场和串通报价的、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
(6) 在交易过程中,有违背其他法律、法规禁止行为给出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成交人有上述违约行为之一的,即被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出让人有权取消违约者的成交人资格,有权终止和解除与其签订的竞价标的涉及的所有法律文件及附件,出让人有权收回违约者成交的竞价标的,并保留要求(略),原成交人不得参加竞价,同时原成交人还应承担竞价标的因再次竞价造成的差价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费用损失和原竞价中的竞价代理服务费等)和其他法律责任。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为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闲置废桶处置项目的(唯一)授权的代理机构,我司仅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有关该项目的公开竞价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司郑重提醒各竞价人注意:与该项(略),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竞价(略):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地 址: |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 |
邮 编: | (略) |
联 系 人: | 董浩(略) |
联 系 电 话: | (略)、(略) |
电 子 邮 件: | (略) |
购标技术支持: | (略)(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
出 让 人: | 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 |
地址: | 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星火工业园 |
邮编: | (略) |
联系人: | 付先生 |
联系电话: | (略) |
电子邮件: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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