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商确定东城街道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房地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各房屋所有权人:
因东城街道城(略)格进行评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东城街道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征地红线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日内协商确定一家具备法定资格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作为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价格评估机构。
房屋所有权人自行组织以协商方式选定评估机构,协商一致后,将选定的评估机构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本单位(地址:永嘉县东城街道办事处3010室)。内容包括协商评定的评估机构名称,参与协商的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房屋坐落(门牌号码)、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人需要本人签字并按手指印。
如协商期限内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将另行召开评估机构选定大会,采取摸文(抓阄)或摇号方式确定。
特此公告!
附件:永嘉县东城街道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评估机构报名情况表(按报名先后顺序排列)
永嘉县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
(略)
附件:
永嘉县东城街道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评估机构报名情况表(按报名先后顺序排列)
序号 | 单位名称 | 资质等级 |
1 | 温州友(略) | 贰级 |
2 | 山东贵恒信土地(略) | 壹级 |
3 | 乐清市江南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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