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施甸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质量检测补遗书
**市**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质量检测补遗书
致各投标人:
一、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证变更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二、近五年承担过一件类似业绩(已完工或在建)得10分,牵头人每增加1件类似业绩加2分。本项最多得16分,更改为:近五年承担过一件类似业绩(已完工或在建)得10分,每增加1件类似业绩加2分。本项最多得16分。
所做补遗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按照原定时间正常开标。
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请谅解。
注:本补遗书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通知!
招标人:****
联系人:樊先生
联系电话:183****8287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省**市**区传媒大厦B座20楼2009室
邮 编: 678000
联系人: 杨先生
电 话:138****0202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