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县西部城市道路更新二期工程(排水管网一期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县西部城市道路更新二期工程(排水管网一期工程) | |||
标段编号 | ****001 | |||
招标人 | **** ****开发区****公司 | |||
最高限价(元) | ****73463.55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县国投大厦 联系方式:0564-****033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2023年4月10日10时00分 | 计划工期 | 45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集团****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无在建承诺函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20.2条及第27.3条相关要求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联合体牵头人:****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投标工期 | 450日历天 | |||
地址 | 联合体牵头人地址:**市**县**镇**北路 | |||
投标价(元) | ****47663.99元 | |||
项目经理 | 徐劲松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皖134********10784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郑昌伟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1、**布射大道(紫经大道-歙黟公路)道排工程-2023年度**省建设工程“**杯”奖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瑶岗路(大众路-**大道)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1、**布射大道(紫经大道-歙黟公路)道排工程-2023年度**省建设工程“**杯”奖 | |||
企业业绩 | 1、**县兴水生态工程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联合体牵头人:****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投标工期 | 450日历天 | |||
地址 | 联合体牵头人地址:**省**市**区**东路96号 | |||
投标价(元) | ****81288.95元 | |||
项目经理 | 丁寿亮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鲁137********06567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王海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1、****广场及江洲路东进路交叉口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2019年度**市优质工程奖“梅兰杯”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市西客站片区外延区市政道路二期工程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1、**市颍柳路泉河大桥及接线工程-2020年度**省建设工程“**杯”奖 | |||
企业业绩 | 1、**县**北路(濛河路-五湖大道)工程一标段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集团****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投标工期 | 450日历天 | |||
地址 | **市长江路399号 | |||
投标价(元) | ****56990.11元 | |||
项目经理 | 仲童强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苏132********03327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刘邦书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1、团山路西段城市化改造工程一标段、二标段-2022年度**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1、**区老龙洼综合治理工程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1、团山路西段城市化改造工程一标段、二标段-2022年度**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 | |||
企业业绩 | 1、**区老龙洼综合治理工程 | |||
公示时间 | 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5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开发区****公司 地址:**县住建大厦10楼、**县**大厦15楼 联系人:万先生,联系电话:0564-****749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委员会(**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委员会(**县****管理局)。 地址:****中心主楼11楼 联系人:梁股长,联系电话:0564-****057。 3、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委员会(**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委员会(**县****管理局)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委员会(**县****管理局)。 地址:****中心主楼11楼 联系人:梁股长 联系电话:0564-****057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