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投标(响应)保证金退还工作的通知
关于(略)(响应)保证金退还工作的通知
各市场主体: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清除(略),降低投标企业资金负担,我中心已于 2020年完善并在中心网站公布了关于招标(政府)采购项目代收代退保证金退还程序的通知。
请在我中心进(略)(政府)采购项目各发起方,按照退还程序的要求,及时在法定时限内完成保证金的退还工作。有依法可不予退还情形的,请及时书面告知我中心。
招标(政府)采购项目各响应方,如发现本单位向我中心(包括原**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提交的保证金,有依法应(略),请及时书面告知我中心。
特此通知。
通讯地址:**省**市新华区石清路 9号923房间财务室/725房间交易见证处
联系方式:(略)
交易见证处 (略)
**省公共**交易中心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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