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穗工拍客”摄影微视频大赛采购比选,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穗工拍客”摄影微视频大赛
(二)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30万元
(四)采购内容:
1.主题:三百六十行,行行有故事(暂定)
2.时间:2024年4月-2024年11月
3.参赛对象:**职工市民群众
4.题材要求:投稿作品须紧扣活动主题,以人为本,以小见大,内容积极向上,全面展示各行各业,尤其是一线劳动者的奋斗精神风貌。具体可包括工作生活中的美好瞬间、技能绝活、技艺传承、行业精神及行业故事,也可以展示各行各业独特的工作生活场景、工会活动风采、才艺展示、感人故事等。作品必须是原创,抄袭作品或挪用他人素材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5.三大主题要求:须正能量,积极向上,无违法违规内容。参赛作品分为图片类和视频类,内容分为职场日常、最美职工、业余生活同赛道比拼。
6.活动策划组织执行及宣发等大赛相关工作。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以下资格审核材料,并在材料中签字和加盖公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失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报价时间
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19日18时。
四、提交报价及方案的方式
需提交3份纸质版(1份正本、2份副本)、1份PDF电子版文件(刻录光盘或U盘)。报价材料的内容应当清晰、准确(不清晰部分的材料视为无效材料,比选时其相对应的评分记“零分”),并做好盖章封存工作。可选择专人送达或邮寄方式提交材料,不接受到付邮寄。
联系地址:**市**区逢源路155号;采购办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20-****6974。
附件:“穗工拍客”摄影微视频大赛采购比选评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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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2日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