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州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省粮油批发(略))(以下(略))将于4月17日举行市州级储备粮竞价采购交易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数量、品种、生产年限及产地。
交易时间:4月17日15时;数量:2000吨;品种:小麦;生产年限:2023年。
二、标的清单
标的号:SCCGHB2401,数量:20(略):3300元/吨;采购产地:**。
三、质量要求
品种要求:供方提供(略)(净粮),产地**,已形成货位,已熏蒸。并提供法(略)。
质量要求:
1.质量指标:容重≥770g/1、水分≤12.5%(略)(其中(略).5%)、不完善粒≤6%、色泽、气味正常。
2.储存(略):色泽气味,面筋吸水量和品尝评分值符合国家标准。
3.食品安全指标:总汞、总(略)符合国家安全指标。
特别声明:
1.以上各项质量指(略),采购方有权退货处理。
2.因不可预见因素影响,暂不发货时,由供货方无偿提供小麦储存与保管,供货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保管费及任何费用。
3.本次采购的市州级政策性粮必须是2023年新产冬小麦。不得掺杂陈粮及春小麦,否则(略)。
4.供货方提供过筛清理杂质后的净粮到采购方库区。采购方在逐车检验时,质量指标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及时通知供货方进行退货处理。如果杂质超标,并且经过过筛清理后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采购方可以予以接收入库,供货方承担清理出的杂质损耗数量和相应的清理费用。粮食整仓验收以**省粮油检测防治所检验结果为准,验收不合格的小麦一律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货方承担(包括:入库费用、二次搬倒费用和损耗,以及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费用等),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5.运输方式:火车(略),包价到采购方驻地(库区)前的所有费用由供货方承担,包价(略)(库区)后的费用(卸车费等)由采购方承担。供货方必须(略),以上所有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6.到货地点:**州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储备库,采购方和供货方共同派员过磅,共同确定收货数量。
7.结算方式:收货数量以采购方实收合格小麦过磅数为准,货款结算由交易平台结算,每5(略),供货方负责(略)。
8.发货时间:自成交之日起付款期为30天,自成交(略)。
四、交易方式及交易资格
本次竞价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交易,通过现场和网上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请交易会员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或**粮食交易中心网站((略)com.cn)或((略)com)“竞价交易入口→我要卖粮→参加竞价交易→4月17日**省市州级储备小麦竞价采购专场”参与交易。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本次《交易公告》及《**省粮油批发交易市场粮食交易规则(试行)》内容的法人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
五、(略)
(一)已在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登记注册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但必须按时交纳资格保证金和预交交易手续费,方可参加本次竞价交易。
(二)未在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登记注册的非会员企业,需办理会员登记(略)。
(三)办理会员时需携带以下证件:
1、有效期内的工商企业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副本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收购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交易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交易授权书》原件
8、企业公章
(四)新注册会员需签署《交易授权书》和《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交易中心将密钥、CA证书、用户代码、交易密码及相关资料分类发给会(略)密钥遗失、信息泄露、非本人使用等情况产生的任何损失,由会员自行承担。
六、交易保证金(略)
(一)买卖双方按拟交易数量交纳110元/吨保证金。保证金必须在4月17日12时前存入**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并到帐。
名 称:(略)
账 号:(略)
开 户 行:(略)
*汇交保证金、货款时,请务必使用开户时绑定的银行账户办理转账或汇款,确保正常开展交易、交割、结算等交易业务。否则会造成(略),影响参与交易。如遇问题,请致电**粮食交易中心。
(二)交易手续费按成交总金额的1‰向买卖双方收取。
(三)未成交的不收取手续费。卖方可在交易会结束后的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出退款(出金)申请,交易中心将在5个工作日内经审核后退还其所交纳的交(略)金和履约保证暂存在交易中心,可用于参加(略),不作退款处理。交易中心对其暂存的资金按指令代收、代付、代管并处置利息。
七、交割
(一)本次竞价交易所报价格为卖方发货至买方存粮点交货价格;成交后,买方可派人至卖方发货地监督发货,卖方应无条件配合。发货数量以(略),由买方负责组织人员在收货时进行检斤检质。
(二)交割过程中,由买方出具《入(略),卖方接到《入库通知单》后应及时登录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核对,查验《入库通知单》的真实性,方可发货。买卖双方对已接收的粮食(包括质量和数量)验收无误的,线上填写《验收确认单》并盖章。交易中心收到《验收确认单》后予以确认。
八、报名时间、地点。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4月17日12时前。地点: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交易部(**省**市城北区湟水路20号)。
九、其他。交款时间、提货时间、损耗处理及违约判定等本公告未尽事宜,以买卖双方线下签订补充协议为准。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电 话:(略)、(略)
传 真:(略)、(略)
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省粮油批发交易市场
2024(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