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黔江区下坝电信综合楼第14层房屋招租 | ||
项目编号 | (略) | 租赁底价 | 1.(略)万元/月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略) |
标的所在地区 | 重庆市>(略) | 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略),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略)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略),并获(略)
4、我方所提交的(略)确、完整,不存在(略)
6、涉及标的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将在资产租赁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就资产租赁公告内容、优先权行权期限、行权(略)
7、我方(略),请按此送达交易相关通知和函件;
8、我方已知悉(略)(https://(略)com/News2017?id=204),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我方若发生违(略),给意向承租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租赁公告(略)。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名称 | 黔江区下坝电信综合楼第14层房屋招租 | ||||
坐落 | 黔江区下坝电信综合楼 | 楼盘名称 | |||
租赁底价 | 1.(略)万元/月 | 租赁期限(年) | 1至3年(由承(略))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 | 免租期 | 无免租期 | ||
租金(略) | 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8% | 招租用途 | 禁止经营餐饮、娱乐、教育、宾馆。 | ||
产权证号 | 302房地证2008字第01653号 | ||||
楼层 | 14楼 | 结构 | |||
房屋证载用途 | 综合 | 招租面积(㎡) | 约714.25㎡ | ||
优先(略) | 否 | 移交时限 | - |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杨老师 | 联系电话 | (略) |
招租方名称 | 中国电信股(略) | |||
行为批准机构 | 中国电信股份(略)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以下交易(略),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略),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略)com/hel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二、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确定承租方。 三、为(略),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略),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略),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出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略)(3)在被(略),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略)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租赁合同生效且结清本次交易涉及的款项(含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等)后,可凭租赁合同、资金结算凭据等资料到重庆联交所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事宜,自资料提交齐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其交易保证金由重庆联交所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略)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四、意向承租方须自行通过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出租面积系出租方实际测量等)、瑕疵及有(略),并书面承诺自行承担标的瑕疵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承租。租赁后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负责办理,出租方协助。标的按现状移交,意向承(略),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略)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五、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略)将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六、本次交易所涉及的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全部承担,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略) 七、承租方在合同签订之日须另行向出租方交纳相应履约保证金3万元,租赁期满,按租赁合同约定退还。 八、标的移交前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负责,标的移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含装修、水、电、气、物业服务费、清洁卫生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出租方(略))。 十、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若需对房屋装饰或添置设施,其设计方案均须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承租方对装饰工艺、新增隔层、隔断等结构层及装修用材、用料、内部设备的稳定性、安全性负责。承租方对房屋装修、装潢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承租方须在(略),且不得要求出租方补偿其装修、装潢费用,并不得以此(略)。 十一、本次招租标的禁止经营餐饮、娱乐、教育、宾馆,承租方须按(略),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规定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标的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结构。经营者因自身原因违法造成处罚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十二、在租赁合同生效且承租方付清首期租金(略)。标的其他未(略)。 十三、标的以现状出租和移交,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略)。本项目资料仅供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它连带责任。 十四(略),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转让或转借给他人。 十五、备查资料:(略)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3.00 万元 | ||
交纳(略)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略),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略),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略),直至征集到意(略)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略) | 重庆联交所集团渝东南分所 | ||||
交易(略) | 何海霞 | 联系电话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