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经开区**片区城市设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4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五章商务要求中的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起120日历天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提交正式化初步成果,且不晚于2024年6月30日。”应更正为“自合同签订起60日历天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提交正式化初步成果,且不晚于2024年6月30日。”
2.采购文件的综合明细评分表3.项目负责人和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其中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一名)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城市(乡)规划师证书、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每具有上述一项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分为6分。”应更正为:“项目负责人(一名)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得3分,拥有注册城市(乡)规划师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分为6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15日
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名称:****
地址:**市**区明月路151号
联系方式:0825-****320
名称:****
地址:**省**市**区华润锦华正大门前北侧藕园小区A栋2层5、6、7、8号
联系方式:0825-****799
项目联系人:唐老师
电话:0825-****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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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