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庐江县“十四五”后三年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验收销号项目
3.项目地点:(略)
4.项目单位:(略)
5.项目概况: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全省“十四五”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计划任务的通知》(皖自然资修〔2023〕1号)通知要求,对我县“十四五”后三年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涉及废弃矿山41项,包含部下发历史遗留矿山图斑60个,分三年实施((略),2024年度完成历史遗留图斑系统销号及废弃矿山验收整改任务,详见磋商文件
6.资金来源:(略)
7.项目预算:(略)
8.项目类别:(略)
9.标段(包别)划分:(略)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略),供应商所(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应(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测绘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略),不得确定为中(略):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略)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
2.获取方式:供应商须自行前往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无需现场(略)。
四、采购时间及地点
1采购时间:(略)
2采购地点:(略)东顾山街道庐巢路与内环路交叉口向南200米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略)
2.递交地点:(略)东顾山街道庐巢路与内环路交叉口向南200米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 (略)东顾山街道庐巢路与内环路交叉口向南200米
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
七、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采购公告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2.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视为未报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