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苗木处置(奥托立夫项目地块)转让 | |
项目编号 | 2024GSCQ0074 | |
委托方 | **运河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略),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
公告及报价单递交 | 公告期:2024年4月17日始至2024年4月25日9:30截止。 报价方式:网络一次性报价;“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略)com/) 报价时间:2024年4月25日10:00至2024年4月25日11:00 | |
一、转让标的情况 | ||
本项目拟处置资产为苗木处置(奥托(略)),明细详见附件1,委托方(略),受让方在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质量、安全和环保等问题,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受让方承担。具体详见评估报告,本次转让标(略)(详见附件)。本项目标的为一次性整体打包转让。 上述资产转让已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处置,**市房地产土地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价格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总价值(略),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权部门备案。 | ||
转让底价 | 55860元 | |
价款支付 | 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略)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 |
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 ||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规定外,均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 ||
三、(略) | ||
(一)转让标的打包转让,标的以现状移交,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报名的意向受让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重量、体积和存放位置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标的在拆除、装卸和运(略)让方承担。本次处置标的重量以实际重量为准。受让方在成交(略)风险。 (二)在处置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致使转让方或相关方蒙受损失,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在处置过程中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此产生(略)。 (三)受让方必须在转让(略) (四)受让方必须先行付款,再进行物资移交,可提前查验物资情况。 (五)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资产转让合同》。 | ||
四、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 ||
1、本项目采取网络一次性报价,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2、出现最高报价相同情况的处理:如最高报价相同(略),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其前后次序。(抽签办法:现场抽签,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最高报价人按照意向受让方签到表序号顺序进行抽签,确定抽签顺序号(略),确定最高报价排名顺序,排名顺序第一的最高报价人确定为受让方) | ||
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 ||
交易主体库及项目登记 | (1) 登录“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youzhicai.com/)公告查看页面点击“我要报价”。请未注册的意向方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注册咨询电话:(略)。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名及竞价的,责任自负。 (2) 报名单位需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按公告要求上传相应报名资料的扫描件,报名及报(略),请联系平台客服。 (3) 参加本次(略),并在竞价开始时间前做好准备进入竞价大厅等待竞价开始,若由于意向方遗失密码、操作失误或因意向方计算机设备、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无法竞价或竞价失误,自行(略)。 (4) 本项目竞价公告视为最终成交双方合同的一部分。 (5) 潜在投标人/竞价人须登陆“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 www.youzhicai.com,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招租活动。首次登陆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热线:(略)。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竞价活动的,责任自负。 (6) 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竞价人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竞价文件。本项目的竞价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转让方/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竞(略)。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7) 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竞价人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 |
项目竞价 | 1.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方可点击“进入竞价大厅”参与竞价活动。2.竞价规则详见本公告附件网络竞价须知。 3.本项目为网络一次性报价。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受让方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 |
注: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县公(略)。 | ||
六、竞价后相关程序 |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略),**县公共**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略)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县上派镇佛光路与紫石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县公共**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交易部;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受让方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本人身份证。 | |
交易保证金 | 1.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仟元;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按公告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在合同签订并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3.保证金只(略)。因收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不一(略)**县公共**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经委托方调(略),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略)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4)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未在规(略) (6)受让方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支付合同价款的。 | |
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公共**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县上派镇佛光路与紫石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县公共**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交易部,联系电话:(略)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略)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异议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0日(略) | |
交易(略) | 受让方应在收到成交确认书前一次性向**县公共**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的成交价5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收取比例为1.60%;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1.50%;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为1%;超过5000万元至50000万元的部分,为0.50%;50000万以上的部分,为0.125%。交易服务(略),按500元收取。若受让方未按照前述约定交纳交易服务费,**县公共*(略)。 | |
七、其他说明 | ||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县公共**交易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略)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略),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县公(略)。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县公共**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略)cn/)、“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略)com/),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方应主动上网查询。**县公共**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略),**县公共**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略)。 | ||
八、联系方式 | ||
现场踏勘 | 意向受让方自行踏勘,位置:(略) 联系人:(略) | |
企业库注册 | 联系电话:(略) | |
技术支持 | 联系电话:(略)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史工,联系电话:(略)(**县上派镇佛光路与紫石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县公共**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交易部) | |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略),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略)。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县公共**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
附件1:
序号 | 苗木品种 | 数量(棵) | 规格 | 评估单价 | 评估价值 | 备注 | |||
地径(cm) | 胸径(cm) | 高度(m) | 冠幅(m) | ||||||
1 | 木槿 | 12 | 5—6 | ||||||
2 | 木槿 | 5 | 5—6 | 枯死 | |||||
3 | 乌桕 | 4 | 14—16 | ||||||
4 | 乌桕 | 3 | 14—16 | 枯死 | |||||
5 | 紫薇 | 10 | 8.00 | ||||||
6 | 紫薇 | 3 | 8.00 | 枯死 | |||||
7 | 桂花 | 21 | 2.00 | ||||||
8 | 桂花 | 10 | 2.50 | ||||||
9 | 桂花 | 30 | 2-2.5 | 枯死 | |||||
10 | 银杏 | 4 | 15.00 | ||||||
11 | 红榉 | 4 | 15.00 | ||||||
12 | 香樟 | 34 | 15.00 | ||||||
13 | 香樟 | 28 | 15.00 | 枯死 | |||||
14 | 女贞 | 10 | 12.00 | ||||||
15 | 女贞 | 9 | 12.00 | 枯死 | |||||
16 | 垂丝海棠 | 22 | 7—8 | ||||||
17 | 朴树 | 1 | 15.00 | 枯死 | |||||
18 | 重柳 | 1 | 15.00 | ||||||
19 | 栾树 | 6 | 15—18 | ||||||
20 | 栾树 | 9 | 15—18 | 枯死 | |||||
21 | 红花檵木 | 26 | 1.20 | ||||||
22 | 法国梧桐 | 18 | 灭失 | ||||||
23 | 女贞 | 13 | 14.00 | ||||||
24 | 女贞 | 9 | 14.00 | 枯死 | |||||
25 | 樱花 | 32 | 8.00 | ||||||
26 | 樱花 | 18 | 8.00 | 枯死 | |||||
27 | 栾树 | 8 | 18.00 | ||||||
28 | 银杏 | 5 | 15—18 | ||||||
29 | 紫薇 | 30 | 8.00 | 灭失 | |||||
30 | 木槿 | 19 | 6—8 | ||||||
31 | 月季 | 5 | 5.00 | ||||||
32 | 乌桕 | 10 | 15.00 | ||||||
33 | 红榉 | 12 | 15.00 | ||||||
34 | 红榉 | 8 | 15.00 | 枯死 | |||||
35 | 桂花 | 12 | 2.50 | ||||||
36 | 女贞 | 6 | 14.00 | ||||||
37 | 垂丝海棠 | 34 | 7.00 | ||||||
38 | 垂丝海棠 | 11 | 7.00 | 枯死 | |||||
39 | 栾树 | 7 | 15.00 | ||||||
40 | 无患子 | 2 | 15.00 | ||||||
41 | 北美海棠 | 34 | 7.00 | ||||||
42 | 红花玉兰 | 3 | 12.00 | 枯死 | |||||
43 | 红梅 | 4 | 7.00 | 灭失 | |||||
资产合计: | 552 |
附件2:
网络一次性报价须知
1、本次举办的网络一次性报价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举行。
2、满足意向受让方资格要求且最高应价的竞价人即为买受人(受让方)。
3、参与网络一次性报价的竞价人须为满足意向受让方资格要求,并具备操作计算机的能力,自愿承担网络一次性报价的风险。
4、网络一次性报价的竞价人,必须已经获取网络一次性报价竞买资格的确认。
竞买资格的获取包括:
-已注册优质采合法账号;
-已缴纳本项目交易保证金;
-已针对本项目进行网络报名,竞价人需要(略)。
5、请使用微软 IE 8.0 以上(略),以免不能正确访问。
6、竞价人点击确认后,进入网络一次性报价页面,即表明同意遵守竞价人公布的全部竞价文件。
7、竞价(略),并对其所有竞价活动负责。在网络一次性报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价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由此(略),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8、竞价人出价不得低于竞价起拍价。
附件3:
资产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略),签订本转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转让标的
本次转让标的为:苗木。现已审计完毕,无抵押(略),价值转让具体以**市房地产土地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价格评估报告为准。
第二条 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一)对转让标的拥有有效的处分权;
(二)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递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三)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四)本合同的签署与履行没有违反甲方业已签署的合同、协议及所有法律文件;
(五)给予一切合理及必要的协助,以完成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所需的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和变更。
第三条 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一)具有签订和(略)
(二)保证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各项授权、审批,以及内(略)
(三)乙方承诺:
1、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转让标的全部拆除、清运完毕,运离现场;承担拆除、装卸、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
2、拆除、装卸、运输等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依法合规进行。
3、在处置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致使转让方或相关方蒙受损失,由乙(略)。在处置过程中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乙方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甲方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略)。如仍(略),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
第四条 转让价格及价款支付方式
(一)转让价格:
甲方将(略) 元(大写 万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
(二)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第五条 转让标的交割事项
(一)转让标的以评估报告中列示的转让资产为限。
(二)乙方须自行承担转让标的拆除、运输等一切安全责任,相关拆运费用及税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自收到乙方全部转让价款起,甲方向乙方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将转让标的现场移交乙方管理。
(四)自移交之日起,乙方负责转让标的的看管、保卫责任并承担转让标的的遗失、灭失等风险。
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大写: 元整),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交付给甲方。乙方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中任意一条,则履约保证金由甲方全额扣除,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在责任风险解除后结算,甲方将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 转让税费的承担
转让过程中应当由乙方支付的税、费由乙方承担;应当由甲方支付的税、费由甲方承担,有特别(略)。
第八条 施工安全、环保要求
受让方遵守地方政府及转让方有关安全、环保文明施工要求的一切管理规定。在签订合同时明确转让方与受让方双方安全、环保责任和义务。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出(略),甲方有(略):
1、因乙方发生重**全事故,政府责令停工整顿的;
2、因(略)
3、乙方拒绝甲方任务安排的;
4、乙方出现的其他违约情况。
(三)出现以下情况时,双方均可解除合同:
1、因政府行为造成合同履行不能的;
2、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履行不能的。
(四)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将已拆除的转让标的全部、及时返还甲方。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拆除、清运等费用,且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并后生效。
(二)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国资委备案一份,**县公共**交易有限责任公司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略)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略)
签约地点: (略)
附件: 苗木处置(奥托立夫项目地块)转让.pdf 附件: 202(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