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略)求,我局拟组织对鹤岗市城区现行声区划进行调整,特制定此询价通知书。
一、(略)
对《鹤岗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进行调整。
二、工作要求
本次采购内容须供应商提供完整的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技术报告、声环境功能区划图及矢量文件等,划分成果须通(略),并符合以下法律、文件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2.《中华人(略)(2021);
3.《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略));
4.《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6.《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发﹝(略);
7.《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便函﹝(略)。
三、(略)
1.已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服务工程超市注册(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服务工程超市截图);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要求营业执(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审计报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及利润表等);
4.具有履行合(略)(提供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等证明文件,要求从业人(略));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交税证明等);
6.参加政府(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等);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价材料内容
1.报价函并加盖公章;
2.资格能力证明资料(须包括本《询价通知书》“三、资格要求”中1-6项要求),均须(略)
3.报价承诺函(承诺符合(略),加盖单位公章)。
请于4月28日前将报价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联系电话:鹤岗市生态环境局水气生态环境科 陈子越 (略)
程春雨 (略)
电子邮箱:(略)
鹤岗市生态环境局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