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人民政府 2024-04-18 15:44:00
****关于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临近“五一”假日,宾馆住宿、饭店餐饮、旅游景点等需求量增加,为进一步营造我县良好消费环境,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对全县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明码标价,依法经营。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商品及服务价格,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模糊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
二、诚实守信,禁止欺诈。各经营者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商****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政府制定的标准**策执行;执行市场调节价的,要依法合理制定价格标准。不得操纵市场价格;不得囤积房源或重点商品;不得拒绝或不履行价格承诺;不得以虚假宣传、图不符实、虚假折扣、虚构原价、误导性标示等方式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设置“阴阳价单”。
三、珍惜机遇,共享发展。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维护伊通形象,按照本提醒告诫书要求,认真规范价格行为。****协会商会要切实着眼本行业健康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组织引领和内部协调作用,加强会员经营行为自律,促进行业品牌建设,增强行业竞争优势。********宾馆住宿、饭店餐饮、旅游景点等重点行业价格治理工作,加大巡查力度、频次,对查实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严惩。
****
2024年4月16日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