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04-17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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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9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2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68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69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70 【平公资建****171号】****白庙烟站标准化创建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白庙烟站标准化创建项目 2、项目编号:****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现已落实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采购需求: 5.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白庙烟站标准化创建项目,建设内容包含立面块料拆除、抹灰面油漆、金属面油漆、铲除涂料面、多孔砖墙、砖砌体拆除等土建工程,塑料管、装饰灯、不锈钢水池、院内电线规整、一般路灯等安装工程; 5.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不分标段; 5.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5.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5.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5.6工程地点:**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税务局****总局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不得有在建工程、未发生过重**全生产事故(提供项目无在建、不更换及无重**全生产事故承诺书或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职称证书;拟派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和材料员须一人一岗,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和材料员以及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1)、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2)、提供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2023年6月份以来连续缴纳不低于三个月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证明,同时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若网站出现故障或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资料真实性的权利;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2021、2022年度连续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起至今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则不提供); 7、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的承诺书); 8、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的承诺书); 9、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公司、****公司****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如存在上述行为,将被拒绝参与此次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的承诺书); 10、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n/)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招标人随时保留查询的权利,查询截图中必须显示查询时间,否则视为未提供),以上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包括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弄虚作假等的不良行为)或未提供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1、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网站中查询的单位行贿犯罪及个人行贿犯罪情况,查询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2021年1月1****机关裁定存在单位行贿犯罪或个人行贿犯罪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路径:网站首页-高级搜索-****公司名称)-案由(刑事案件-贪污贿赂-单位行贿)、(刑事案件-贪污贿赂-行贿罪(个人))-法院层级(全部)-****公司成立至今)。如不存在行贿犯罪,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须同时提供被查询对象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犯罪记录,则视为提供虚假资料。(须提供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的网页截图,查询信息网页截图需显示查询日期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没有查询日期的视为未提供),存在行贿情况的或未提供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12、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网站中查询的单位行贿犯罪及个人行贿犯罪情况,查询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2021年1月1****机关裁定存在单位行贿犯罪或个人行贿犯罪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路径:网站首页-高级搜索-****公司名称)-案由(刑事案件-贪污贿赂-单位行贿)、(刑事案件-贪污贿赂-行贿罪(个人))-法院层级(全部)-****公司成立至今)。如不存在行贿犯罪,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须同时提供被查询对象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犯罪记录,则视为提供虚假资料。(须提供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的网页截图,查询信息网页截图需显示查询日期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没有查询日期的视为未提供),存在行贿情况的或未提供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5月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 2、地点:****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cn/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5月9日上午9时20分(**时间); 2、地点:****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 注: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用CA证书登录****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5月9日上午9时20分(**时间); 2、地点:****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 注: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用CA证书登录****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政府网站》和《****公司****公司内网》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375-****220 地址:**省**市****镇张良路与侯公大道交叉口向东150米**(原**大道68号)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联系人:孔女士 联系电话:0375-****909 0375-****052 地址:**市**区和****酒店4楼 电子邮箱:****@126.com 3、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01937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0375-****467 发布日期:2024年4月18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221.****.166:8080/ggzy/)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投标人)。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221.****.166:8080/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1、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4、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及保修期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保修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 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2.1.2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公示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修改招标文件公示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2)投标函附录;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投标保证金;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资格审查资料; (9)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10)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公示给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和农民工担保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附资格证明资料。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所附各种证明、证件等原件的扫描件(或图片)必须清晰可辨。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人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7.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7.5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7.6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3.7.7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 4. 投标 4.1 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不适用) 4.1.1 纸质投标文件和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详见。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上传 4.2.1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3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成功上传至**市公共**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的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5.2 开标程序 开标时,投标人远程在线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CA解密,不再到开标现场;待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通过交易系统展示报价,开标结束。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单位外,****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单位,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将中标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7.4 中标通知 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7.5 履约担保 7.5.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5.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5.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 签订合同 7.6.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2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干扰其他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的; (二)非法打听、获取****委员会组成人员等保密信息的; (三)以非正常渠道接触知悉采购项目评审情况的人员,打听评审情况的; (四)以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恶意威胁、骚扰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采购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履约期间,供应商资质等信息发生实质性变更,不及时告知采购单位或故意隐瞒,造成采购单位损失的; (六)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存在延迟交付、不完全履行、偷工减料等情形的; (七)未经采购单位同意擅自更换合同约定或者投标、响应文件承诺的货物、原材料、组部件,降低标的物标准的; (八)工程项目供应商不配合属地管理工作,或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采购单位组织的设计联络会、施工图会检、工程协调会等会议,造成项目无法有效开展的; (九)履约期间向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加价,或者以不正当手段谋取提高供货份额、以不正当理由拖延工程结算的; (十)项目验收不合格且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 (十一)履约期满后,拒不向采购单位提供完整的项目成果或者故意拖延、拒绝与新的中标(成交)单位交接的; (十二)工程项目供应商档案资料管理不到位,致使过程档案资料不齐全,或不能及时按要求移交完整工程档案资料,情节严重的; (十三)因违法、违规、违约造成烟草企业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0万元(含)以内的; (十四)合同期内三次收到烟草企业在供应商日常管理过程中发出《整改通知书》的。 对不良行为供应商,各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对影响较轻的,根据合同约定降低供货份额或缩短服务期限;对影响较重的,终止或解除合同。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不良行为: (一)以他人名义投标、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二)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 (三)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项目、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项目或者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项目的; (四)以违法违规手段实施围标串标的; (五)无正当理由在中标(成交)后拒不签订合同、拖延签订合同的; (六)将中标(成交)项目转让或者肢解转让给他人或者违约分包的; (七)擅自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的; (八)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严重影响烟草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 (九)提供的物资、服务出现严重问题且拒绝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合格,或者拒不承担合同约定的售后服务义务且拒绝协商解决的; (十)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或者违章指挥、冒险作业且拒不整改的; (十一)采取不正当手段,降低工程质量或者骗取工程款的; (十二)在工程项目中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十三)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知识产权、含有重**全漏洞或者危害信息系统安全的; (十四)信息化建设项目或者运维项目发生重大事故、信息化建设项目不按等级保护要求进行网络安全防护,对系统运行或者网络安全造成重大影响的; (十五)擅自泄露烟草企业商业秘密、敏感信息等,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六)故意隐瞒质量瑕疵,给采购单位产品质量带来风险,或者因供应商责任致使工程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 (十七)向烟草企业干部职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委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十八)因违法、违规、违约造成烟草企业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0万以上的; (十九)合同期内累计发生两次以上不良行为情形; ****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其他严重不良行为情形。 对严重不良行为供应商在终止、解除合同的基础上, 1至3年(含)内在全省系统不邀请(发出投标邀请函)、不洽谈(单一来源谈判)、不询价(询比)。 ****法院认定为行贿犯罪或者失信被执行人、被政府相关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各单位应当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其参加采购活动,或执行相应的限制性措施。 ****公司****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各单位应当拒绝其参加采购活动,执行相应的限制性措施。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通过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详细评标办法和标准
注: 1、凡评标办法里涉及到的证书、证件材料等不再提供原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其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否则该项得分应作0分处理。 2、本评标办法中要求与本招标文件中其他处要求不一致的的,以本评标办法为准,若本评标办法中总分值与分项分值不一致时,以分项分值为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符合性评审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2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其他投标(响应)文件无效情形 依据《****财政厅关于防范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通知》豫财购﹝2021﹞6号文件,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6)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 (7)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8)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 3.1.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注:投标人****委员会成员评分合计的算术平均值)。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并视为其未履行评委职责,由招标人上报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否决时应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件审慎研判,并经全体成员同意。并须将否决投标的理由和符合的条款详细写入评标报告中,以作为质疑和投诉答复等后续工作的依据。 3.5 定标方式 3.5.1****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按本评标办法评审后推荐有排序的3名中标候选人,若在评审过程中对部分投标文件否决后,致使实质上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人少于3个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实际数量进行推荐,****委员会认为其报价合理或具有竞争力。 3.5.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第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发包人名称: 承包人名称: 发包人合同编码: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市 区(县/市) 发包人: 地址: (以下称为甲方) 承包人: 地址: (以下称为乙方) 鉴于 工程建设需要,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承包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乙方表示接受。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协商,现授权各自的代表按照下述条款签署本合同。 本合同签订依据为下列第(1)项: (1)甲方委托 (招标代理机构)对 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招标编号: )的招标结果,以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 (2)甲方就本施工合同所涉及的内容进行了公开招标,根据甲方提供的 招标 文件,乙方提交了 投标 响应文件,并以一定形式被确定为本施工项目的承包人。 第一章 定义 1.1 甲方:指 ,是本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人,即具有本建设工程项目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单位。 1.2 乙方:指 ,是本工程建设项目的承包人,即被甲方接受,具有承包该项目工程施工所需 资质的施工单位。 1.3 合同一方:指甲方或乙方。 1.4 合同双方:指甲方和乙方。 1.5 工程:指本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6 设计单位:指甲方委托的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负责本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 1.7 监理单位:指甲方委托的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负责本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 1.8 造价咨询人:指受甲方委托负责本工程工程结算审核等工作并取得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的组织。 1.9 工程师:指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工程师名单须在本合同书中约定,非经甲方书面通知不得更改。 1.10 项目经理:指乙方指定负责施工现场管理的代表,项目经理须具备项目经理的资质,名单须在本合同书中约定,非经甲方许可不得更改。 1.11 安全员:安全员是乙方指定负责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直接管理者和责任人,安全员须具备安全员的资质,名单须在本合同书中约定,非经甲方许可不得更改。 1.12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指已标明价格的,且已经过甲乙双方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 1.13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 1.14 合同价款:指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保修责任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总款项。 1.15 合同价款调整: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变更合同价款的情况,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按原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进行变更的行为。 1.16 工期:指合同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7 开工日期:指按本合同第2.3.1约定的开工日期。 1.18 竣工日期:指按本合同第2.3.2约定的竣工日期。 1.19 图纸:指甲方提供或经甲方书面同意由乙方提供,满足甲方设计要求及乙方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设计图纸)。 1.20 施工场地:指甲方指定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1.21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2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3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4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5 缺陷责任期:指乙方承担修复工程缺陷、损坏责任的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26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第二章 合同标的 2.1 工程概况 2.1.1 工程名称: 2.1.2 工程地点: 。 2.1.3 建设规模: 。 2.1.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2 工程承包范围: 。 2.3 合同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 天。 2.3.1 开工日期:采用下属第 方式。 (1)本项目工程尚不具备施工条件,以甲方书面另行通知日期为开工日期。甲方确定开工日期,即表明本建设工程项目已经具备施工条件。如乙方认为甲方确定开工日期时本工程尚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应在七个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乙方无异议。 (2)本项目工程已具备施工条件,以本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工日期。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并认可具备施工条件。 2.3.2 竣工日期:指乙方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相对日期,以本施工项目最终通过甲方及甲方组织的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在内)的验收,并由所有有权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印章的时间为竣工日期。 2.4 图纸 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图纸按下列第 / 种方式提供。 (1)甲方提供图纸。甲方应在 / 年 / 月 / 日前向乙方提交了由 / 设计单位设计,用于本建设工程项目所需的全部施工图纸 /套,并于 / 年 / 月 / 日组织乙方与 / 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工作。 (2)无图纸。根据本工程项目特点,双方约定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任务书》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任务书应当明确施工范围、分项目建设要求等内容。通过任务书,乙方已经掌握本合同的施工要求,承诺无需单独进行施工的图纸设计,并可以达到甲方建设工程的目的。 (3)乙方负责设计图纸。双方约定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任务书》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任务书应当明确施工范围、分项目建设要求等内容。根据任务书,甲方已经告知乙方施工目的和设计要求,乙方负责本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乙方应当具有相应的设计资质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并对工程设计的质量负责。乙方设计的施工图应在开工前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 2.5 质量标准 2.5.1 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工程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验收依据,达到合格标准。 2.5.2 其他约定: / 2.6 合同价款 2.6.1 本合同对于合同价款的约定,选用下列第 种方式: (1)固定总价方式: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2)固定单价方式。合同价款以甲方委托的造价咨询人出具的结算审核价为准,结算时工程量根据设计图纸、变更签证、现场签证按实计算,单价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标明的价格信息以及约定的调整方法计算。本合同暂定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3)竣工审定价。合同价款在竣工时最终确定,以甲方委托的造价咨询人出具的结算审核价为准,结算时工程数量根据现场签证按实计算,单价采用合同签订时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 2.6.2 合同价款采取固定总价方式的,不予调整合同价款。 2.7 风险承担 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形式的,按以下方式约定风险: 2.7.1 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为: (1)技术风险; (2)管理风险; (3)其他: / 。 2.7.2 风险承包幅度: (1)钢材价格风险承包幅度为 / %、其他主要材料(如:水泥)风险承包幅度为 / %; (2)主要材料价格市场变动幅度不超过风险承包幅度的,由乙方承担或收益; (3)主要材料价格市场变动幅度超过风险承包幅度的,未超出风险承包幅度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或收益;超出风险承包幅度的部分,由甲方承担或收益 / %,由乙方承担或收益 / %。 (4)主要材料市场价格以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为准; (5)如因主要材料价格市场变动幅度超过风险承包幅度的,乙方申请调整综合单价的,应在订购材料前向甲方书面提出,并提交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甲方核实后,予以书面签证确认。乙方未在订购材料之前向甲方书面提出,视为乙方愿意承担该材料价格市场变动风险;乙方提供不真实的材料,甲方拒绝签证确认的,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2.8 工程材料与设备 2.8.1 双方约定:本工程项目的工程材料与设备按以下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供应;(2)乙方供应;(3)甲方和乙方分别供应 2.8.2 甲方供应材料与设备 双方在第2.8.1款中选择第(1)或第(3)种方式时,适用本款规定。 (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包括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甲方供应材料和设备进入施工场地时,乙方应即时组织人员对该材料和设备进行检验,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和设备有权拒绝签收。如乙方未书面提出拒绝签收的意思表示,视为该材料和设备符合本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标准。 2.8.3 乙方采购材料与设备 双方依照第2.8.1款选择第(2)或第(3)种方式时,适用本款规定。 (1)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包括乙方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品牌、产地、数量、单价、质量等级。 (2)乙方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甲方;如本施工项目有监理人的,应同时通知监理人。 (3)甲方有权对乙方采购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查验,以下情形视为乙方采购材料和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乙方应重新采购并自行承担重新采购的费用: ①无产品合格证明且无合理解释或解释得不到甲方认可的; ②产品质量等级不符合本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或施工要求的; ③材料和设备进入施工场地时,乙方没有进行质量检验的。 (4)甲方对材料和设备质量有异议,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2.8.4 材料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1)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乙方派人清点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清点验收后发生丢失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未通知乙方清点验收的,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发生丢失损坏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3)运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材料、工程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必须专用于本合同工程,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 2.9 缺陷责任 2.9.1 缺陷责任期自全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2年内起算。 2.9.2 缺陷责任。在缺陷责任期内,乙方负责修复工程的缺陷、损坏,修复费用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1)在缺陷责任期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乙方应承担修复的费用和风险。 (2)在缺陷责任期内,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的缺陷、损坏,甲方应承担修复的费用和风险。 (3)在缺陷责任期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缺陷、损坏,由 乙方承担 。 2.9.3 检测费用 (1)在缺陷责任期内,任何有关造成缺陷或损坏的原因都应由甲方、乙方与监理人共同检测认定。如果无法达成一直意见的,可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委托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认定。如果甲、乙双方就共同委托质量检测机构的选定无法达成一直意见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认定。 (2)经检测机构认定工程缺陷、损坏是由乙方原因造成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缺陷、损坏是由甲方原因造成的,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2.9.4 未能修复:甲方有权确定一个日期,要求乙方不迟于该日期修复好缺陷或损坏。如乙方到该日期仍未修复好缺陷和损坏,则甲方可自行修复或委托第三方修复,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2.9.5 缺陷和损坏修复后,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重新验收,相关费用由造成缺陷或损坏的责任方承担。 2.9.6 若工程缺陷、损坏是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则重新验收合格后,缺陷或损坏部分的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重新起算。 2.10 保修责任 2.10.1本合同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期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保修内容按合同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本合同附件)为准。 2.10.2 在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重合的期间,由甲方选择适用保修责任条款或者缺陷责任条款。 第三章 施工场地管理人员及职责 3.1 工程师 3.1.1 甲方派驻施工场地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3.1.2 甲方派驻施工场地工程师职责: (1)负责确认乙方施工进度; (2)负责调查、责令纠正乙方的违约行为; (3)监督监理方履约情况; (4)其他职责: 。 3.1.3 监理单位派驻施工场地的工程师 姓名: 职称: 姓名: 职称: 3.1.2 监理单位派驻施工场地工程师职责: (1)负责复核乙方施工进度情况,并提交甲方派驻施工场地工程师确认; (2)负责调查、责令纠正乙方的违约行为; (3)其他职责: 3.2 项目经理 3.2.1 乙方派驻施工场地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3.2.2 乙方派驻施工场地项目经理职责: (1)按本合同书、施工图纸组织本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 (2)定期向工程师书面报告施工进度情况; (3)负责施工场地乙方人员的用工管理、安全保护等工作; (4)负责进入施工场地所有材料设备的安全保障工作; (5)其他职责: / 3.3 安全员 3.3.1 乙方派驻施工场地安全员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3.3.2 乙方派驻施工场地安全员职责: (1****监督所有施工活动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2)定期对施工现场人员开展安全培训活动并形成记录; (3)落实安全施工保障各项措施; (4)贯彻落实其他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第四章 施工组织 4.1 分包及转包 4.1.1 本建设工程项目不得转包,不得将承包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 4.1.2 经乙方书面提出并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将承包的部分工程,与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签订书面协议后分包。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乙方自行完成。 4.1.3 本施工项目把部分内容分包后,由乙方对甲方承担合同责任,接受分包的第三方承担连带合同责任。 4.1.4 分包价款由接受分包的第三人与乙方直接进行结算,甲方不需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接受分包的第三人支付款项。 4.2 施工进度及确认 4.2.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7日历天内,即 / 年 / 月 / 日前向甲方提交2份本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进度计划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预计完工时间、预计完工项目、剩余工程量、预计完工项目占比,并注明提交日期,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加盖乙方单位印章。 4.2.2 甲方应在收到进度计划 / 日历天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经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是控制工程进度的依据。 4.2.3 工程开工后,乙方应每 / 个日历天向甲方提报已完成工程量,由甲方工程师确认。实行监理的,在甲方确认前应交监理工程师复核确认。逾期未提报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4.3 保险 4.3.1 工程开工前,乙方应为所雇用的、参与本建设工程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办理工伤责任保险、人身意外保险等相关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3.2 乙方应为所有进入施工场地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办理财产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3.3 本建设工程项目部分内容实行分包的,乙方应事先按4.3.1、4.3.2规定,要求分包人办理保险,并对分包人的保险办理情况予以审核。 4.3.4 乙方怠于办理保险,或乙方未要求并监督分包人办理保险,致使人身、财产损失得不到保险补偿,由乙方承担。 4.4 安全施工 4.4.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政府相关部门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进行安全培训,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甲方可对乙方安全施工情况提出整改建议。 4.4.2 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导致施工中止造成的工期延误,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4.3 合同履行期间,本工程施工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若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中的全部费用、一切经济赔偿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5 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调整 4.5.1 施工过程中,甲方如需变更工程设计,应书面告知乙方。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的文书,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4.5.2 非经甲方书面事先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工程内容及施工要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变更工程内容及施工要求、更换材料及设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5.3 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要求变更施工质量标准、增减工程量、新增施工项目内容等,乙方应于变更事项发生 7 个日历天内向甲方索要书面变更通知书或书面签证单。乙方未取得书面变更通知书或书面签证单的,视为该工程没有发生施工内容变更。 4.5.4 书面变更通知书或书面签证单应包含以下内容:原工程项目内容、变更后工程项目内容、变更前合同价款及计算方式、变更后合同价款及计算方式、顺延工期等内容。书面变更通知书或书面签证单应由甲方工程师签字、甲方加盖单位印章,监理工程师签字、监理单位加盖单位印章后发出,由乙方项目经理签收。 4.5.5 发生工程变更,合同价款按以下计算方式相应调整(排序在前优先适用):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材料价格采用该工程量清单的标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仅有类似变更工程项目,且其子项目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子项目的,采用该工程量清单子项目标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列举变更工程项目单价的,套用原编制工程量清单价格的定额标准,按原中标的下浮比例测算变更工程量的单价。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列举变更工程项目所需的材料,按照实际施工时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测算;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信息未发布价格信息的材料,由乙方提出结算价格,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核后,与乙方协商确定。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列举变更工程项目单价的,且原定额标准缺项的,由乙方在确定工程变更后 10 个日历天内提出适当单价,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核后,与乙方协商确定。 4.5.6 经确认的工程变更价款与工程结算款同期支付。 4.6 工期调整及延误 4.6.1 发生以下情形,甲方可调整工期要求: (1)发生不可抗力。本合同不可抗力指烈度7度以上地震、8级以上(不含8级)台风、日雨量60mm以上暴雨(以县级以上气象、地震部门公布为准),****政府公告不允许施工的日期。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个****机关的证明文书和乙方书面说明,甲方认可后可顺延工期要求。 (2)由于甲方工程变更,在变更通知书或书面签证单中予以认可的工期顺延。 (3)由于甲方原因施工暂停。甲方因自身原因,书面通知乙方暂停施工而顺延工期要求。 4.6.2 除上述可调整工期的情形之外,乙方任何迟延工期的原因及行为,均属于工期延误,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 第五章 检验与验收 5.1 施工检验包括隐蔽工程及双方约定的中间环节。 5.1.1 隐蔽工程指在施工进行中,被包裹于后续施工结果之内,须破除后续施工结果方可采取检验措施的施工工程。 5.1.2 本建设工程项目需检验的中间环节包括以下几方面: (1) 无 5.2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检验部位,乙方应在隐蔽或中间检验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检验。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检验的内容、检验的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检验记录。甲方应在48小时内组织检验,特殊情形,经书面告知乙方的,甲方可延迟24小时组织检验。 5.3 检验合格且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检验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检验不合格的,乙方应修改后重新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5.4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施工检验,当甲方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顺延相应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5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5.6 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 30 个日历天内,组织 / 设计单位、监理单位、 / 单位共同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 30个日历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 5.7 竣工日期为甲方、乙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 / 单位等 / 个单位在竣工验收报告给予认可的日期为准,前面各单位签署的日期不一致的,时间靠后的日期为竣工日期。认可的形式应为加盖各单位行政印章。 5.8 竣工验收后 5 个日历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与本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所有技术资料,并在提交所有技术资料后 5 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交本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结算送审材料。结算送审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包括本施工合同正文、附件、签证单、有效索赔单,以及与结算审核有关的所有材料,如施工图、竣工图等。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提交全部、完整、充分的送审材料,导致审核结论无法正常进行的,以乙方提交全部、完整、充分资料的时间,为提交送审材料时间,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9 造价咨询人由甲方指定。甲方在收到乙方造价结算送审材料后,委托造价咨询人对乙方造价结算送审材料进行工程造价审计或审核。合同双方对造价咨询人做出的审计或审核结论,应予确认。 第六章 合同价款支付 6.1 合同项下所有款额应通过****银行以银行转帐形式支付。本合同项下的货币币种为人民币。 6.2 合同双****银行发生****银行费用。 6.3 合同第2.6条款中确定的合同价款由甲方以如下 6.3.3 方式及比例向乙方支付: 6.3.1 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后,甲方于 /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 %,即 / 元。 6.3.2 根据本合同4.2.3条款确认的工程量,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并提交支付申请后,甲方每次于 /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期已完成工程量合同价款的 / %。 6.3.3 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审计或审核后,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后,甲方于 3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97%。 6.3.4 剩余审定金额的3%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后且无任何质量和服务不到位的问题,甲方于 30 个工作日内清算。在缺陷责任期内如乙方未能按时做好保修致使甲方自行返修的,发生费用可从质量保证金中相应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6.4 合同双方承担各自的税费责任,甲方不因签署本合同而导致连带承担乙方的税费责任,如果因此而导致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赔偿前述损失。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应无偷漏税走私或其他违法行为。 6.5 甲方付款前,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是 增值税专用 发票。 6.6双方同意:乙方的违约金及赔偿金,甲方可以在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 第七章 违约责任 7.1 甲方有按时支付合同款项的义务。乙方有保证工程质量及按时完工、承担保修责任的义务。违反上述义务及合同约定,侵害另一方利益的,构成违约。 7.2 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六章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每逾期一日,按所欠金额的万分之 /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3 因工程师无故迟延检验及验收行为,或因甲方通知的施工暂停,致使乙方产生费用损失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索赔要求,甲方按日 / 元承担费用损失责任,索赔金额以乙方实际支出的费用为限。乙方应先提供以合法有效的票据为依据。 7.4 乙方工期延误,每迟延一个日历天,按日 1000 元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延误 5 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5 乙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应向甲方支付 / 元违约金;甲方有权责令改正,乙方无法按甲方要求改正的,应另行向甲方承担 / 元违约金。 7.6 项目经理应确保在施工场地日 6 小时以上,安全员应确保在施工场地日 8 小时以上,并将工作时间安排书面报甲方备案且项目经理、安全员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甲方发现项目经理或安全员未告知甲方擅离施工场地或者项目经理、安全员在其他单位兼职,每发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200 元违约金。 7.7 因工程质量、建设材料或设备质量不达标或其他任何原因,致使乙方不能通过甲方的检验或验收的,甲方不予支付剩余合同价款,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支付 5000 元的违约金,还应承担甲方返修、重作的所有费用支出。 7.8 乙方未按本合同5.8约定履行或履行不适当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1000 元违约金。 第八章 争议及解决 8.1 本合同由各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协商共同起草和写作而成。对本合同的解释不考虑任何要求作出对起草合同一方不利解释的规则。 8.2 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将通过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如果不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则选择以下 第 (2) 种方式解决争议: (1****人民法院管辖。 (2)由 **市 仲裁委员会裁决。 8.3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国相关法律。 第九章 其他约定 9.1与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有关的专项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并认可,合同双方单独在本章约定。 工程造价审计机构不得与施工单位共谋擅自提高结算申报金额。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在合同中约定审减金额超过10%时,超过部分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并承担一定违约责任。受托审计中介机构应建立有效的控制制度,防止现场审计人员与有关利益方共谋。本合同中涉及的审计事项,是指由发包人指定的审计单位进行的审计事项。 9.2双方约定本合同未涉及到的事项,****建设部、****总局联合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的规定。 9.3本项目的审计工作由甲方按照烟草行业有关规定负责委托第三方或自行开展。乙方无权委托第三方开展审计工作,乙方以任何形式针对本项目开展的审计结果甲方不予认可。 第十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 本合同将由合同双方加盖单位印章或合同专用章且由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立即生效。 10.2 组成合同的文件: 下列文件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来进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1)本合同书及附件; (2)中标通知书;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4)投标文件; (5)招标文件; 10.3 本合同书包含以下附件: 附件1:工程质量保证书 附件2:项目安全管理协议 附件3: / 。 其他: / 。 10.4合同双方同意所有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10.5 担保 10.5.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以下列第 (1) 方式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 (1)银行转帐方式。 (2)银行保函方式。乙方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前一直有效。 10.5.2 履约保证金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审核后 30 个日历天内无息退还。 10.6 本合同及其附件为中文本,共有4份原件,甲乙双方各持2 份。 10.7 对合同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纸质形式,由合同双方加盖单位印章后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0.8 任何与合同相关但未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协商并达成协议予以解决。 第十一章 通知与联系方式 11.1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要求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直接送交或按第11.3款约定的联系方式通知对方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联系人。 11.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本合同第3.1.1约定的工程师为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本合同第3.2.1约定的项目经理为项目联系人。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在 /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尽通知义务的,导致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11.3 联系方式 甲方法定名称:**** 负责人: 单位地址: 电 话: 传 真: / 乙方法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电 话: 传 真: / 11.4 本合同项下发出的通知、要求,在下述情况应被视为已经有效送达 : (1)若由专人递交,在递交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联系人时即为送达; (2)若用书信发出,合同一方法定代表人、****办公室、收发室的工作人员在挂号回执或签收凭证上签字即为送达。 11.5 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有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合同各方,否则一方按原联系方式向其他方发出的书面文件仍视为送达。 (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二、质量保修期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质量保修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预留质量保证金比例为 3%,并同意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预留保证金。 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质保期限到期后30日内无息退还质保金。 甲 方: 乙 方: (盖章) (盖章) 地 址: 地 址: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授权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白庙烟站标准化创建项目 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为强化作业安全管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确保甲乙双方人身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和规范,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以下作业安全管理协议。 本协议为(合同编号: )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甲方安全生产职责 1.乙方进场作业前,组织对乙方进行作业安全交底,告知其工作场所存在的安全风险、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措施。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乙方落实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防范措施。 3.与乙方就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事项进行沟通和协商。同一场地存在多方交叉作业时,负责对各方组织协调。 4.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作业设施、设备,并完善安全警示标识。 5.对乙方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安全审批。 6.负责对乙方安全生产状况和能力进行评价。 7.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制度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乙方安全生产职责 (一)应具备《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1.建立、健全乙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在生产作业现场配备安全员(安全监护人)。 3.乙方作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具有相应作业资格。 4.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乙方作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5.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6.完善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范措施,为乙方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7.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组织健全,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人员安全管理 1.乙方进场作业前,应向甲方提供作业现场负责人、安全员、作业人员名册及人身保险缴纳证明。 2.乙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应作业资格证书,并向甲方备案。 3.乙方应为每一处作业现场配备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4.乙方不得雇佣未成年人、身体健康状况不良、存在职业禁忌或其他不符**业条件的人员为甲方服务。 5.乙方应定期为其作业人员开展职业健康监护体检。 6.乙方作业人员应遵守甲方工作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管理。严禁在禁火区内抽烟、使用明火、擅自使用发热电器、为电瓶车充电。进出甲方现场的车辆、货物、材料应自觉接受甲方安全查验。 (三)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1.乙方现场负责人和安全员应接受甲方作业安全交底。 2.乙方进场作业前,应对其全体作业人员开展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乙方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期间,每月至少对其全体作业人员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作业人员遵章守规、掌握安全技能,熟知安全责任、风险和防范措施。相关教育培训资料(培训记录、人员签到、照片等)须在培训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备案。 (四)作业安全管理 1.乙方应为其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监督指导作业人员规范佩戴和使用。 2.乙方作业前,应对作业对象及周边环境、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要求并保证其使用安全。 3.乙方应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我单位《施工安全管理九条要点》,规范作业安全行为。 4.动火、高处、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应符合国家有关规章、规范,严格执行甲方危险作业审批程序,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作业。乙方应安排监护人(安全员)在作业现场监护。 5.乙方应核验其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和职业禁忌,严禁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应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登高作业。 6.强化高处作业安全监管,严格履行高处作业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高处作业应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悬挂在固定装置上,并佩戴安全帽;作业现场设置安全警戒线,明确现场监护人,防止高空坠物造成人员伤害。 7.严格履行动火作业、临时用电等审批手续,经审批后方可进行;现场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对切割、气割、动火现场要有施工方和单位安全员现场监管,对临时用电的,要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缆电线,照明灯具要使用防爆灯具。 8.及时清除建筑垃圾,作业时,施工单位要按照要求堆放施工材料,保持安全距离;当天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要及时清理走包装物料、可燃易燃物和建筑垃圾,消除安全隐患。 9.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施工方每天重点巡查消防通道,严禁将施工材料、建筑垃圾、脚手架以及施工机械等设备放置消防通道、疏散通道位置,确保每层楼梯口、走廊保持顺利出入,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10.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和变更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乙方不得私拉乱接临时线路,需用电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乙方专业电工作业敷设。 (五)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1.乙方应根据甲方作业安全交底内容,组织全体作业人员辨识现场安全风险,熟悉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2.乙方应定期对作业场所及其设备设施、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每日对作业安全状况开展现场安全巡查,并留存记录。 3.自觉接受甲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于存在隐患和安全问题的,按照“五到位”要求落实整改。 (六)事故应急处置 1.乙方作业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按照应急预案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抢救伤员并拨打急救电话,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以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七)安全生产能力评价 服务期结束后,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期内作业安全状况,对乙方安全生产能力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一服务期选择服务方的重要依据。 三、事故责任 1.发生人身伤亡、火灾事故,甲乙双方应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及双方权限范围内共同组织调查和处理。 2.非甲方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火灾事故,由乙方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规定负责处理,并承担事故全部经济补偿和善后事宜。经责任认定部门认定,应当由其他单位或个人承担责任的,乙方可在完成补偿和善后事宜后,依法向责任方主张权利。 本协议有效期为从签订之日起至乙方作业完毕,且所有人员撤出现场为止。长期为甲方服务的相关方安全协议应每年一签。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补充条款与正式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与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有冲突,则以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廉洁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保障甲乙双方在采购业务往来中的合法权益,防止各种违反廉洁从业要求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在公平、公正、廉洁、诚信的基础上构筑相互间**关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相关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廉洁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1.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关于廉洁自律、反对腐败、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权益。 2.双方应对工作人员进行经常性廉洁从业、诚实守信教育,使其建立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第二条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以任何形式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通讯器材、交通工具等贵重物品。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和相关单位组织的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支付的费用。 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旅游等提供方便。 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其它可能对公正履行职务有影响的不当行为或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为贿赂的行为。 6.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如发现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的任何行为,应及时向乙方上级部门或主管部门如实反映。 第三条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 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通讯器材、交通工具等贵重物品。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甲方工作人员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工作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旅游等提供方便。 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实施其它可能对甲方工作人员公正履行职务有影响的不当行为或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为贿赂的行为。 6.乙方应当支持甲方的廉政建设,若甲方工作人员在业务往来过程中有索贿行为,乙方应当拒绝,并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约定,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约定,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任何应付款项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冲抵。 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将依法依规将乙方列入供应商黑名单,采取相应限制或禁止性措施。 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甲方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第五条 本协议作为主合同附件,是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署。 第六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长期有效。双方采购业务关系的变更、解除或终止,不影响甲方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追究责任及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 4 份,甲方执 2 份,乙方执 2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签字: 日期: 乙 方(盖章): 签字: 日期: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白庙烟站标准化创建项目,建设内容包含立面块料拆除、抹灰面油漆、金属面油漆、铲除涂料面、多孔砖墙、砖砌体拆除等土建工程,塑料管、装饰灯、不锈钢水池、院内电线规整、一般路灯等安装工程。 二、编制依据 1、编制范围:本次编制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内工程内容。 2、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做法表,报审预算等; 3、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定额套用《**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02-31-2016)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相关解释及计价办法等; 4、人工费、机械类、管理类指数按照第14期价格指数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规费足额计取;增值税税率依据建办标函【2019】193号文,按9%计入; 5、材料价格参照《**工程造价》2023年第六期,不足部分参考市场价。 三、其它说明 1、围墙不锈钢栏杆高度暂按1.5m高计入;结算时候以实际发生为准; 2、刷乳胶漆墙面暂按一底漆,两面漆计入; 3、刷真石漆墙面暂按底漆,中间漆和面漆计入; 4、门卫,厕所屋面防水暂按1层防水卷材计入; 5、院内混凝土地坪暂按20cm厚计入; 6、电动伸缩不锈钢门长度暂按5.9m和5.31m计入; 7、办公楼门厅封闭暂按8mm厚钢化玻璃封闭计入; 8、灯具拆除暂按防爆灯拆除计入; 9、院内不锈钢水池拆除暂按1套拆除计入; 10、院内电线规整暂按160m计入; 11、暂列金额按35000计入。 四、工程量清单(另册提供) 一、实施的有关标准与法规 国家、地方现行的工程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工程建设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范中制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中标人提出采用的其他标准及规范,如能保证其达到与本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及规范相同的质量或更高的质量。经项目总监事先审阅和书面批准即可采用。本规范与在涉及任何条款的细节说明中有明显的遗漏,都应被认为指的是采用令人满意的建筑建设工程及其他相关工程的习惯作法。 本工程实施中采用的材料、设备和工艺应在各个方面符合引用的标准规范。 本工程实施中采用以下列出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所采用的规范和标准如出现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以标准高的为准。 二、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按照国家目前有关规定执行。 ****白庙烟站标准化创建项目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电子签章)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的投标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 ,计划工期: 日历天。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和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 标 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电子签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投 标 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电子签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 标 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 投 标 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或签字) 授权委托人: (签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完整性 (2)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5)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6)工期保证措施 (7)拟投入**配备计划 (8)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 (9)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10)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11)风险管理措施 二、施工组织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给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1:项目经理简历表 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
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等岗位人员。应附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附3: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姓名及注册证号) 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项目经理: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投标人所提供资料需满足第一章 招标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要的所有资料。
投标人需按照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8项 实质性承诺内容”规定内容,逐条响应。 (二)投标承诺函 致 (招标人):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 (一)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二)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三)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五)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六)投标有效期内,****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由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 投 标 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电子签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致 ****(代理机构): ****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活动中若有幸中标,我们保证在结果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转账或现金的方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投 标 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电子签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我单位在参加 (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在此声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投标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2.我方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绝无挂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贵方查出,立即取消我方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我方在以往的招标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 4.我方一旦中标,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报价、质量、交货期等内容组织实施; 5.我方一旦中标,将按规定及时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若我方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无条件接受采购单位处罚。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单位负责。 投 标 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电子签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四)**市房屋建筑市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市房屋建筑市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 标 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电子签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 为积极配合****防范和遏制招投标活动中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公司招标活动中,保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廉洁自律有关规章制度,****公司承诺如下事项: 1、不以任何形式通过社会上的“代理”、“中介”、“掮客”等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不以任何形式打着领导及其亲友旗号或冒充领导及其亲友等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3、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4、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报销应由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支付的任何费用; 5、不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与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6、不以任何名义接受或暗示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7、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利益; 8、不以任何方式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不排挤其他投标人,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9、不采取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恶意投诉、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10、不以任何形式,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信息或者证明文件。 11、贵公司既可根据国家有关单位的判决、裁定****公司是否违反承诺,****公司相关人****公司是否违反承诺。如违反以上承诺,****公司****公司的处理(包****公司投标、取消中标资格以及终止合同等),给贵公司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投 标 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电子签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十、其他材料 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 附件:供应商公示主要内容汇总 注:此表内容,各投标人请填写完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