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
标段编号:**** |
一、招标概况 |
G242(**州**县境)公路灾害防治工程于2024年03月18日在**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04月16日在**县开标室一开标,并于2024年04月16日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
二、评标结果 |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县****公司 | ******公司 | 投标报价 (元) | ****7588.78 | ****6046.70 | ****0523.32 | 质量(如有)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天)
| 240 | 240 | 240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林静 | 曹慧 | 周裕 | 证书名称 | 公路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 | 公路二级注册建造师 | 公路 二级注册建造师 | 证书编号 | 川251********28314 | 鄂242****54773 | 鄂242****51938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 | |
三、评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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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 |
公示期为2024年04月20日至2024年04月22日(**时间)。 |
五、异议与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
六、联系方式 |
1.招 标 人:**** |
地址:**县楚蜀大道中段 |
联系人:廖小龙 |
电话(传真):183****5218 |
2.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县楚蜀大道22号 |
联系人:**** |
电话(传真):153****4500 |
3.行业主管部门:****运输局 |
地址:**县楚蜀大道中段 |
联系人:曾女士 |
电话(传真):180****6383 |
4.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县****管理局 |
地址:**县市民之家 4 楼 413****车站旁) |
联系人:**县****管理局 |
电话(传真):0718-****787 |
备注说明: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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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