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中心建设项目地震安全评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公司接受****(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根据《****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局****中心建设项目地震安全评价咨询服务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
1.2项目名称:******局****中心建设项目地震安全评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1.3招标内容:1)区域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分析评价;2)近场区地震活动性与地震构造分析评价;3)工程场地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勘测;4)地震烈度与地震动衰减关系确定;5)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6)场地基岩地震动参数确定;7)场地设计地震动参数确定;8)、辅助工作与评审。
1.4项目预算:¥317760.00元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服务工作,并提供成果文件。
1.6服务地点:指挥中心一期工程位于**区世茂大道以北、麟源街以西,指挥中心二期(侦查办案区)工****开发区**大街以东。
1.7其它: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身份证明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协会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备案单位,并在中****地震局备案,有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技术条件。
3.2有与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适应的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工程地震学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3.3具有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技术装备和专用软件系统,并具备相应的实验、测试条件和分析能力;
3.4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中记载有行政处罚信息的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7与招标人(项目法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4月22日9:00时至2024年04月26日16:00时(**时间)。
4.2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投标人应当通过****银行账户,****银行支付、****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招标文件费用按时足****银行账户。投标人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招标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投标人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招标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投标人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且投标无效。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仟圆整)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15:00时前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投标人应当通过****银行账户,****银行支付、****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用按时足****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投标人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投标人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投标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投标人不能参与招标活动。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4月30日14:00时
6.2开标地点:****开标室(**市**区中国工艺文化创意园**(外滩1898)A4栋2单元11层)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com)、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www.****.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八、其他说明
8.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开标时如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投标活动中止。招标人管理决策机构已批准,本项目开标时如有2家投标人可直接转入询比方式继续进行;如只有1家供应商可直接转入单源直接继续进行。
8.2如转入询比方式,程序根据《****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8.3如转入单源直接方式,程序根据《****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单源直接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岗区黄河路73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5****5583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外滩1898 A4栋11层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0451-****6306-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