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0元(人民币元) | |
78.1元(人民币元) | ||
综合评估法 | 答疑澄清时间2024-04-19 17:45:22 | |
2024-04-19 17:45:22 | ||
各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自治区**市工布**县**清洁能源集中供暖特许经营试点项目(招标编号:****)。我公司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以下澄清与修改: 1、原招标文件P7、P30原表述:(2)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出资占股(股权比例不得为零),应提交联合体合同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出资比例不少于联合体总出资额的【51】%,牵头人法定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修改为:(2)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出资占股(股权比例不得为零),应提交联合体合同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出资比例不少于联合体总出资额的【51】%,牵头人法定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此承诺函可用联合体协议代替); 2、原招标文件P71原表述:(1)空气源热泵 1)太阳辐照度采用项目所在地的参数; 2)对现有的生物质锅炉及其附属设施进行评估,确定其可使用年限、能否满足辅助热源的要求等; 3)综合供电方案、辅助热源配置、项目所在地可能出现的极端天气情况和早晚高峰(早高峰9-11点;晚高峰20-23点)供电紧张的情况下,合理选择蓄热方式和容量; 4)系统的选型计算过程符合《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标准》GB 50495等规范相关规定和工布**县所处天气环境。 修改为:(1)空气源热泵 1)设备选型符合工布**县所处天气环境; 2)合理选择蓄热方式和容量,应对项目所在地可能出现的极端天气情况和早晚高峰(早高峰9-11点;晚高峰20-23点)供电紧张情况; 3)需采取有效的消音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建成后不发生扰民情况。 3、原招标文件P80原表述:(2)维修费计提比例:日常修理费每年按照**和纳入本项目的存量资产原值的0.3%计提,大中修基金每年按照**和纳入本项目存量资产原值的 1.8%计提。日常修理费年费用为34.51万元,大中修基金每年计提不低于207.05万元,合计241.56万元。 修改为:(2)维修费计提比例:日常修理费根据运维经验取费;大中修费用以**和纳入本项目存量资产原值为基数,结合自身运维经验取费,大中修基金计提金额原则上不低于207.05万元/年。 4、原招标文件P203原表述:附件十一:联合体协议(如有) 如联合体中标适用,为联合体各方之间达成的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符合招标文件(含补充通知及澄清答复文件)规定要求的协议。 修改为:附件十一:联合体协议(如有) 如联合体中标适用,为联合体各方之间达成的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符合招标文件(含补充通知及澄清答复文件)规定要求的协议【特别提示: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必须出具承诺函予以认可(此承诺函可用联合体协议代替)】。 本次澄清修改只对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表述进行修改与调整。其它内容不变,对其投标活动并无影响。故开标时间不作调整,以原公告为准。 注:此澄清与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2024年0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