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大湖镇同和文体中心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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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体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政府:
《关于请求批准****文体中心建设项目可研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文体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3-441623-04-01-681117)。
二、项目建设地址为:**县大湖镇湖东村忠定北路。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文体中心园建、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亮化工程、乡贤馆、造型公厕、篮球场、健身活动娱乐场地、灯光舞台、鱼米架空栈道、休憩亭等。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999.42万元,其中:工程费905.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9.84万元、预备费 44.58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在2023年度******公司捐赠资金中安排500万外,****公司在2024年度继续定向捐赠资金中安排解决。
四、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五、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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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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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
主要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核准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规定核准。 2、请按照规定发布有关招投标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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