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4-04-22 16:32
****关于**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编制服务(项目编号:****)成交结果公告
****受****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24年4月7日就**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编制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编制服务
1.2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采购内容:**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编制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2.2合同履约期限:1.自《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提交**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文件》(送审稿),确定审定稿的时间以广******厅审核验收时间为准。
2.配套服务期为自《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成果文件》取得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备案登记证)》之日止(如按照中华人民**国政策法规变动,不再进行审批(或备案)制的,该《成果文件》审定要求则相应变更为取得项目发包人的《定稿意见函》),期间每自项目发包人发出《异议函》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提交相应《答疑(或澄清或修订)函(稿)》送其审核。
三、公告媒体:
、中国招投标网、****官网。
四、谈判(磋商)日期:2024年4月19日
4.1评审(谈判)地点:****政务中心三楼交易大厅
4.2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吕雪松、虞水福、卢用乾
五、成交信息:
5.1成交人名称:****
5.2成交人地址:**市**区金浦路18-2号风尚80住宅楼809号
5.3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肆万玖仟元整(¥349000.00元)
5.4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编制服务;合同履约期限:1.自《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提交**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文件》(送审稿),确定审定稿的时间以广******厅审核验收时间为准。 2.配套服务期为自《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成果文件》取得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备案登记证)》之日止(如按照中华人民**国政策法规变动,不再进行审批(或备案)制的,该《成果文件》审定要求则相应变更为取得项目发包人的《定稿意见函》),期间每自项目发包人发出《异议函》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提交相应《答疑(或澄清或修订)函(稿)》送其审核。
六、联系事项:
1. 采 购 人:****
地 址:**市**县民族街7号
联 系 人:黄晓荣
传真/电话:0774-****098
2.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鞍**路9号筑梦城十二楼
联 系 人:莫工
传真/电话:0774-****860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或****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