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服务单位,比选活动由(略)(下称“比选人”)委托(略)(下称“比选代理机构”)主持,具体事宜如下:
一、(略)
1.比选项目名称:(略)
2.比选人名称:(略)
3.项目地址:(略)
4.服务期限:(略)
二、比选服务内容
本比选项目的服务内容涵盖(略)的全部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策划执行方案、设计、劳务、服务、场地布置、物料、设备、运输、税费、相关部门报备以及成果制作等直接和间接费用。其中,活动物料必须与交房活动方案中的场地区域规划以及活动所需物料样式参考图一致。具体详见附件1:(略)
三、服务费用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不含税金额¥(略)元。
四、比选申请人(略)
1.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提(略)。
2.比选申请人需依据比选活动要求,提供详细的活动执行方案,内容应包括活动平面设计、布置效果图以及活动规则建议等。
3.应提供比选申请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比选申请人或比选申请人拟派出的人员未(略)
5.有意参加比选的企业须根据本比选公(略)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比选申请文件中应提交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 2 :(略)
五、比选活动的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比选时间:(略)
2.比选地点:(略)1412室(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14楼);
3.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略);
4.比选人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略);
5.监督部门:(略)。
6.公告媒介:在三明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略)com/)公示。
六、比选活动程序
1.(略)。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时间前将①比选申请文件(一式一份,无需密封)、②《报价函》(一式一份,须独立密封)递交至比选地点。比选申请(略)。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报价函》未独立密封的或比选申请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比选时间开始后,由比选人核验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并审核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与到场人员不一致的,申请单位、比选项目名称等内容与比选公告内容不符的,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或未加盖有效印章的,其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得进入下一比选环节。
3.(略)。宣布本次比选办法。
3.1.比选办法。本比选(略)。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各子项目的比选单价不得高于对应子项目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比选报价大写(略),以大写数值为准。单价与数(略),以单价为准,并修改总价。
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仅有1家时,(略)量超过1家时,将符合(略),有效报价最(略),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比选申请人的有效报价相同时,则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序;以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书的签到号作为代表号(代表号不再另行抽取)进行随机抽取,先抽取出来的球号排序在前。
4.公示结果。公示比选结果。
5.发放通知书。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第一中选候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
6.签订合同。中选人按照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比选人联系、商议,依照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7.重新委托。中选人(略),或中选(略),比选人可以按照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略)。
七、其他事宜
1.中选(略),或不按合(略),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比选(略)。
2.本项目(略),如有发现,比选人有权单(略),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由中选人承担。
3.若需要行政机关部门批准的,报批手续由中选人负责办理审批工作。
附件:(略)
比选人:(略)
比选代理机构:(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