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国家园林城市复查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路136号
中标金额:捌拾玖万陆仟元整(¥:896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捌拾玖万陆仟元整(¥:896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88.9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县国家园林城市复查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对**县国家园林城市进行复查,开展**县国家园林城市复查综合技术服务。 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 90 日历天完成。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园林城市相关标准和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高侠、张长江、李少海、梁佳、吴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约定执行。
收费金额:1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4年4月23日-2024年4月24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公园里小区15栋2单元303室,联系电话:198****919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管理局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供电公司对过
联系方式:许主任 151****28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
地 址: **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联系方式: 198****91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工
电 话:198****9192
2024年4月23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3.中标(成交)供应商情况
4.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下载2
附件下载3
附件下载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