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大福镇沂溪河段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大福镇沂溪河段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安发改[2021]第25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县大福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县大福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标段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略)万元。
2.4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项目相关需求及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5标段划分:(略)
2.6计划工期:(略)
2.7质量要求:合格工程标准,工程质量要(略)。(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略)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略):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相应能力。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略)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说明:业绩应为投标人满足完成该项目能力的证明材料,仅能设置一项工程业绩且该项业绩的具体要求参数(如长度,面积,高度,金额)不得超过招标项目规模的50%)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备市政公用(略),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他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5日(**时间,下同)起,登录**市公共**交易中心(http://(略)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潜在投标人须先在**省公共**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自行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省公共**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中心(http://(略)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9时10分(**时间)。
开标地点:**市公共**交易中心网(http://(略)gov.cn/)线上开标。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Ⅱ。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省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中心网(http://(略)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评标办法
本次本次招标活动接受**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略)。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 地 址: | ||
联系人: | 项目负责人: | ||
电 话: | 电 话: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