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沿**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路灯
采购询价公告
****公司**市沿**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所需路灯(详见询价函)进行询价,特邀请各单位按要求进行报价。同等条件下选择合理低价中标。
一、工程名称及范围
1、工程名称:**市沿**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路灯采购。
2、采购编号: **** 。
3、采购内容:**市沿**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路灯,不含税控制总价为119640.00元,供货日期暂定为2024年05月起至供货结束。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拟选择1个中标人。
5、工程地点:**省**市**市,具体为(**省**市**市蔡子池街道杜陵路田园农家)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类
1、法人资格要求: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等。
2、资质、证书类要求:/。
3、类似业绩要求: /。
4、其他要求: / 。
5、投标人资格要求: / 。
6、本次询价所有规格材料,必须符合要求,质量合格,若不符,所造成后果一切由供方承担。
7、投标人总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8、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条款内的所有要求。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均为无效。
(1)被****公司****集团****公司限制投标的;
(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重**全事故被通报或处罚,影响其履约行为。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报价截止日期****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用100元/份(不退)。具体流程如下:
1、****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网址:http://cg.****.cn/,投标人在供应商窗口输入企业编码和密码后登陆系统。
2、进入“询价采购项目”模块的 “公开报名中”找到预投标项目,点击报名后下载询价文件。
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 (¥:20000 元)。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
户名:****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路支行;
子账号:311********70010229
4、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 (¥:/元)。签订合同前中标单位交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标单位按合同要求履约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5、未注册供应商及终审未通过的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的注册资料上传、初审及终审工作,否则无法进行报名。具体注册流程****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供应商须知--供应商注册及登陆流程介绍。
四、报价方式
1、本次询价控制价为135193.20元(含税,增值税税率为13%)。若税率不同,报价人税前价不得超过税前控制价,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2、2024年 4 月 29 日前登陆**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供应商账号系统,在线上进行报价,按格式要求编制本文件最后一页的报价单盖章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递交响应文件”,并在“参与报价”点击“导出EXCEL”,在导出的表格内填好报价后,再点击”导入EXCEL”,完成线上系统报价。
五、其他
1、项目需求相关事宜可咨询项目部,项目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132****1259
2、投标报名相关事宜可咨询招标部门,联系人 :吴主任,联系电话:184****2048
六、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询价小组严格按照询价公告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有效供应商最终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推荐一位成交候选人。
七、货款支付
货款支付:本工程无预付款,材料款随业主进度款同步支付,即货到施工现场后,7天内组织各方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7天内提供有效增值税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有效增值税发票后,货到1个月内结清70%,甲方单项路灯项目(乙方路灯产品)测试点亮支付乙方剩余货款25%,剩余5%质保金一年内付清,甲方在合同期内没有付清乙方总货的95%之前,该项目路灯产品产权和处置权归乙方所有。
八、重要提示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相互串通投标处理: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集团****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1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3、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集团****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1)投标人未按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处上传报价表的;
(2)投标人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未按要求进行盖章的;
(3)投标人报价未按招标人指定料源地范围进行报价的(如有);
(4)投标单位修改询价内容或缺少增加询价内容进行报价的;
报价提醒:为确保报价的合理性,各投标单位在报价前需与项目联系人进行联系了解项目概况后进行报价,未与项目联系人沟通的投标单位,可能存在胡乱报价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未与项目联系人沟通的投标单位作废标处理。
若中标人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与控制价单价相比,存在不平衡报价,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在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对中标人的单价进行调整,中标人必须接受。
招标人在网上发布询价文件之日起3天内,各投标单位自行到工地现场实地了解情况并附定位图和相关照片,若投标文件未按要求附定位图和相关照片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并作废标处理。
本****集团招标中心和招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