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心5号楼副楼室内零星装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1 | -3% | **** | **市**区梅山街道梅山七路88号4幢一层NO163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1 | ******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人员社保凭证 | |
2 | **宏远****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格式提供'投标函'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中心 5 号楼副楼室内零星装修项目 | ****中心 5 号楼副楼室内零星装修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年合同履约及 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如因政策变动引起的不可控风险,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或变更 合同,但须提前通知。 | 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要求,且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
随机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招标****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 号文件规定的工程费率标准,****超**标价 2400 元,向成交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2.成交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
3.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宁穿路 2001 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管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5788
质疑联系人:0574-****5788
质疑联系方式:管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高桥镇汇贤路388号商会大厦A座1305-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映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7****5863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管理部门
名 称:无
地 址:无
传 真:/
联系人 :无
监督投诉电话: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