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04-24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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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金属表面处理产业园建设项目 二标段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 (盖 章) 招标代理机构: **** (盖 章) 二零二四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6 第五章 技术要求 3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7 【平公资建****176号】**智能金属表面处理产业园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 2、项目名称:**智能金属表面处理产业园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建设地点:**省平顶****开发区文化路与创业路交叉口西100米** 5、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约90664万元(本次招标45332万元,102.12亩),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平顶****开发区文化路与创业路交叉口西100米**,建设用地面积为141907.33m2(约212.86亩)。建设内容有1座热镀锌厂房、18座电镀厂房、污水处理厂房及办公生活配套设施。 6、招标范围: 监理标:施工阶段(含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7、标段划分: 二标段:监理标 8、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9、工期: 二标段: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10、质量要求:合格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 2 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2020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需提供承诺书,如联合体投标,各成员均需提供); 3.信誉要求: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www.****.cn)”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加盖报名单位公章;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25日09时00分整至2024年5月15日23时59分整 2.地点:****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3、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cn/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5月16日09时20分(**时间) 2.地点:****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5月16日09时20分(**时间) 2.地点:****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省﹒**)》、《**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如有变化,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网站。 2、****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各投标人可以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5、该公告已同步至“****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6、监督部门:郏****事务中心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5-****68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425MB0W66869A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省**市**产业集聚区文化路与**路交叉口西100米**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85****9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郑东新区康宁**、心怡路东 联系人:孙峰磊 联系方式:0394-****866 “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1、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4、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说明:本表中内容与本招标文件其他处(评标办法除外)要求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投标人须知正文 1.1.1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 (1) 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 被责令停业的; (10)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 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以澄清形式公示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 招标公告 (2) 投标人须知 (3) 评标办法 (4)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5) 技术要求 (6) 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 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不接受纸质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以澄清形式公示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公布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体上。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 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澄清、修改、补遗、答疑、变更等均以该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同一媒体发布信息为准,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自行承担。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 投标保证金(附:投标人成功绑定后,系统生成的回执单); (4)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5) 拟派项目团队; (6) 投标人2020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7) 其他资料; (8) 监理实施大纲(格式自拟)。 3.2.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形式为固定总价,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报价的投标。 3.2.2 投标报价应完全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范围,不得任意分割或合并所规定的分项。 3.2.3 投标人应参照国家颁布的计费标准,充分考虑各类市场因素、风险和国家政策规定,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现行计价参照有关规定,在不超过规定的收费标准范围内,考虑优惠后自主报价。 3.2.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的投标报价, 应同时修改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1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及时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 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6.1 投标人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221.****.166:8080/ggzy/)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6.2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公共**交易平台(**省◆宝 **)》公共**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6.3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6.4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3.6.5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 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1.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之前成功提交至《**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221.****.166:8080/ggzy/)。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1.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2.1 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但需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的申请。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2.1 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加密方式。开标时,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 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2.2 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 5.2.3 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① 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② 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 ③ 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④ 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作出答复,并系统记录。 6.1.1 评标委员会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中经济、技术类专家****委员会总人数的2/3; 6.1.3 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专家评审。 6.1.4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 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 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1)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投标人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委员会。 (2) ****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人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话进行质疑。 (3) 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 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 除投标人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1 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2 工程款支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3 本文件的解释****公司。 9.4 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版: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不需现场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 9.5 招标代理费:中标人支付。中标后,参考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豫招协【2023】002号文收费标准及市场调节价向中标单位收取,此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形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提交、开标、 评标等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重新招标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1条规定的情形外,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等的也可以重新招标。
注:本评标办法中与本招标文件中其他处内容不一致时,以本评标办法为准,若本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附件不一致时以前附表为准,本评标办法中总分值与分项分值不一致时,以分项分值为准(明显有误的除外)。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 由招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1.1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 分值构成 (1) 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 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 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 ****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4)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5)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 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 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A; (2) 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 B; (3) 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注:投标人****委员会成员评分合计的算术平均值)。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3.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 视为同意评标结果,并视为其未履行评委职责,由招标人上报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否决时应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件审慎研判,并经全体成员同意。并须将否决投标的理由和符合的条款详细写入评标报告中,以作为质疑和投诉答复等后续工作的依据。 3.4.1 ****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按本评标办法评审后推荐有排序 的3名中标候选人, 若在评审过程中对部分投标文件否决后,致使实质上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人少于3个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实际数量进行推荐, 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报价合理或具有竞争力。 3.4.2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等的有关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参考最**设工程监理合同,最终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1. 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 1.1 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监理人应书面要求发包人予以澄清,除发包人有特别指示外,监理人应按照最严格的标准执行。 1.2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 2. 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图纸设计等。 3.主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致: (招标人全称) 1.根据已收到的 (项目名称及标段)工程的监理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并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文件后,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我公司愿以投标报价大写: (小写: 元)为最终监理服务报酬报价,监理服务期限 。 2.****公司中标,我公司保证从业主利益出发,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理规范及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旁站监理,使工程建设目标、质量目标、投资目标、安全目标、进度目标得以实现。在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工程并验收;我公司派注册监理工程师 (姓名) 作为项目总监,并确保投标文件中拟定参与本工程监理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在施工期间全过程到位。如若违约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3.投标范围为: 4.投标有效期: 5.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 姓 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 日期:年月日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 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 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注:后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1、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需)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件2、**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必须提供)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 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投标人(企业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3、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必须提供)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名称) 第 标段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 系 电 话: 承诺人(盖章) 年 月 日 各供应商: ****公司****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银行(电话0375-****538、159****3651)或到姚电大道与****银行总部咨询办理。 为进一步优化**市营商环境,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2018****财政局****银行签署战略**协议,****政府采购项目中中标的供应商解决融资问题,**银行推出****政府采购合同的 “银政易贷”贷款业务,****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绿色通道,配备专业人员定向服务,提高融资服务效率。同时,依靠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的保障,提供免评估、免抵押、免担保、低利率、授信额度在3000元-500万元的贷款业务,在融资审查、审批流程、利率优惠等方面切实给予中小微企业快捷高效融资支持。 目前,****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已全面开展,如****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银行联系电话186****9553或到**市人****广场**银行人民路支行咨询办理。 期待您一****市政府采购工作! 1、投标人名称: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企业地址(同营业执照地址): 4、投标报价: 5、监理服务期限: 6、项目管理机构组成: 项目总监姓名、手机号码、级别、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编号: 项目其他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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