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04-24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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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 | |||||||||||||||||||||||||||||||||||||||||||||||||||||||||||||||||||||||||||||||||||||||||||||||||||||||||||||||||||||||||||||||||||||||||||||||||||||||||||||||||||||||||||||||||||||||||||||||||||||||||||||||||||||||||||||||||||||||||||||||||||||||||||||||||||||||||||||||||||||||||||||||||||||||||||||||||||||||||||||||||||||||||||||||||||||||||||||||||||||||||||||||||||||||||||||||||||||||||||||||||||||||||||||||||||||||||||||||||||||||||||||||||||||||||||||||||||||||||||||||||||||||||||||||||||||||||||||||||||||||||||||||||||||||||||||||||||||||||||||||||||||||||||||||||||||||||||||||||||||||||||||||||||||||||||||||||||||||||||||||||||||||||||||||||||||||||||||||||||||||||||||||||||||||||||||||||||||||||||||||||||||||||||||||||||||||||||||||||||||||||||||||||||||||||||||||||||||||||||||||||||||||||||||||||||||||||||||||||||||||||||||||||||||||||||||||||||||||||||||||||||||||||||||||||||||||||||||||||||||||||||||||||||||||||||||||||||||||||||||||||||||||||||||||||||||||||||||||||||||||
一标段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 (盖 章) 招标代理机构: **** (盖 章) 二零二四年四月 【平公资建****176号】**智能金属表面处理产业园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 2、项目名称:**智能金属表面处理产业园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建设地点:**省平顶****开发区文化路与创业路交叉口西100米** 5、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约90664万元(本次招标45332万元,102.12亩),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平顶****开发区文化路与创业路交叉口西100米**,建设用地面积为141907.33m2(约212.86亩)。建设内容有1座热镀锌厂房、18座电镀厂房、污水处理厂房及办公生活配套设施。 6、招标范围: 施工标:项目概况中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7、标段划分: 一标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8、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9、工期: 一标段:730日历天(其中勘察30日历天、设计60日历天) 10、质量要求:合格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1标段:投标人应具有: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人员要求: 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和建筑类高级(含高级)以上工程师职称;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以上人员且均在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签订劳动合同。 3 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2020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需提供承诺书,如联合体投标,各成员均需提供); 4.信誉要求: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www.****.cn)”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加盖报名单位公章;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4)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单位公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 (5)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应根据本次承担的工作内容分别满足1.2和2项要求; 注:1、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在招评标期间,招标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 2、若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25日09时00分整至2024年5月15日23时59分整 2.地点:****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3、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cn/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5月16日09时20分(**时间) 2.地点:****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5月16日09时20分(**时间) 2.地点:****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省﹒**)》、《**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如有变化,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网站。 2、****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各投标人可以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5、该公告已同步至“****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6、监督部门:郏****事务中心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5-****68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425MB0W66869A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省**市**产业集聚区文化路与**路交叉口西100米**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85****9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郑东新区康宁**、心怡路东 联系人:孙峰磊 联系方式:0394-****866 “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1、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4、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1.1.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建设地点及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信息系统中提出。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电子交易信息系统中进行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到招标监督机构和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电子交易信息系统中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信息系统中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纪要、修改补充通知在招标监督机构和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电子交易信息系统中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电子交易信息系统中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在电子交易信息系统中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电子交易信息系统中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资格审查资料; (5)技术标; (6)综合标; (7)其它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包括本章第3.1.1 (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1 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 招标人设有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在电子交易信息系统中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1 (1)投标人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221.****.166:8080/ggzy/)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7.2 (1)投标人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3)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5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4.1.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221.****.166:8080/ggzy/)。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1.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5. 开标 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及《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等相关公。 6. 评标 6.1.1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专家评审”。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投标人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委员会。 ****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人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话进行质疑。 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 除投标人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1-10.10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3 本招标文件中未规定的项目,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进行约定或按发生时的实际情况由招标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认可。 10.****.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勘察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件的100%。 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件的70%。 施工费: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项目实施期****管理部门发布的综合计价定额、综合单价及配套计价文件和****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价格等计价标准和工程施工图等工程资料计算工程造价,经招标人审定并经有权部门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价的100%。 10.****.5 工期:730日历天(其中勘察30日历天、设计60日历天)。 10.****.6 工程质量:合格。 10.****.7工程竣工结算价: ⑴本工程竣工结算价采用合同价+签证变更价合同形式; 10.****.8工程款支付办法: 10.****.8.1预付款:具备施工条件,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款的30%为工程预付款。 10.****.8.2进度款:工程交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结算审计后付至决算价的 97%,余3%待缺陷责任期满时无问题且达到承包人承诺的质量等;级后十日内一次付清。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向业主提供竣工归档资料,并整理成册,竣工图纸一式三份。并确保竣工资料真实、准确、齐全、完整。工程款支付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10.****.9其它: ⑴ 投标人一旦中标,应保证按招标人的要求,迅速进场组织施工,且必须服从招标人的统一指挥与协调管理,相互配合做到文明施工。 ⑵ 施工单位对进场的所有工人应进行全面教育,对施工现场内的成品必须爱护,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⑶ 对投入本工程使用的材料必须满足消防要求和环保要求。 [1] (4) 施工时项目经理应与投标时的项目经理保持一致,若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项目经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每**少在施工现场办公5天,每少在场一天扣500元,在竣工结算时扣除。对不称职者,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投标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10.****.10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以下内容应在投标文件中逐条承诺,****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根****社会保障局、****委员会平劳社监察(2004)1号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做出以下承诺,否则在评标时将实行“一票否决”,视为无效标。 在中标后,中标人应按中标价的2%向有关部门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以担保方式办理,统一存放在有关部门。 一旦承包的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可由有关部门从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以划支。若此保障金以保函的形式办理的,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交于有关部门集中统一保管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标得分也相等,由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本项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否决投标依据。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 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得分 D。 (5)按本章第 2.2.4(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得分 E。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E。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 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各单位排序名单。 B1.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B1.1 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B1.2 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B1.3 ****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B1.4 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B1.5 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投标文件的。 B2.无效标说明 评标委员会应对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标条件以及投标文件存在的具体问题,对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进行无效标情况说明。 ****建设部、****总局制定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执行。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及规模: 。 6.工程承包范围: 。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工程质量标准: 。 1.签约合同价(含税)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 (1)设计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设备购置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3)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估价(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5)暂列金额(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6)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 (4)通用合同条件; (5)承包人建议书; (6)价格清单; (7)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订立。 本合同在 订立。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 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省略) 1.1 词语定义和解释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5 单位/区段工程的范围: 。 1.1.3.9 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10 永久占地包括: 。 1.1.3.11 临时占地包括: 。 1.2 语言文字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语言。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本合同的标准、规范(名称)包括: 。 1.4.2 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 。 1.4.3 没有成文规范、标准规定的约定: 。 1.4.4 发包人对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6.1 发包人文件的提供 发包人文件的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 。 1.6.2 承包人文件的提供 承包人文件的内容、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 。 1.6.4 文件的照管 关于现场文件准备的约定: 。 1.7 联络 1.7.2 发包人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 。 发包人的送达地址: 。 承包人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 。 承包人的送达地址: 。 1.10 知识产权 1.10.1 由发包人(或以发包人名义)编制的《发包人要求》和其他文件的著作权归属: 。 1.10.2 由承包人(或以承包人名义)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承包人完成的设计工作成果和建造完成的建筑物的知识产权归属: 。 1.10.4 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1.11 保密 双方订立的商业保密协议(名称): ,作为本合同附件。 双方订立的技术保密协议(名称): ,作为本合同附件。 1.13 责任限制 承包人对发包人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为 。 1.14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 关于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开发、使用、存储、传输、交付及费用约定如下: 。 2.2 提供施工现场和工作条件 2.2.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的范围和期限: 。 2.2.2 提供工作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的工作条件包括: 。 2.3 提供基础资料 关于发包人应提供的基础资料的范围和期限: 。 2.5 支付合同价款 2.5.2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资**排的期限要求: 。 2.5.3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期限、金额(或比例): 。 2.7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3.1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的姓名: ; 发包人代表的身份证号: ; 发包人代表的职务: ; 发包人代表的联系电话: ; 发包人代表的电子邮箱: ; 发包人代表的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发包人代表的职责: 。 3.2 发包人人员 发包人人员姓名: ; 发包人人员职务: ; 发包人人员职责: 。 3.3 工程师 3.3.1 工程师名称: ;工程师监督管理范围、内容: ;工程师权限: 。 3.6 商定或确定 3.6.2 关于商定时间限制的具体约定: 。 3.6.3 关于商定或确定效力的具体约定: ;关于对工程师的确定提出异议的具体约定: 。 3.7 会议 3.7.1 关于召开会议的具体约定: 。 3.7.2 关于保存和提供会议纪要的具体约定: 。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4.2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 。 4.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4.3.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 ; 执业资格或职称类型: ; 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 4.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每月在现场的时间要求: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4.3.3 承包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 。 4.3.4 承包人擅自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4.3.5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4.4 承包人人员 4.4.1 人员安排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的期限: 。 承包人提交关键人员信息及注册执业资格等证明其具备担任关键人员能力的相关文件的期限: 。 4.4.2 关键人员更换 承包人擅自更换关键人员的违约责任: 。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关键人员的违约责任: 。 4.4.3 现场管理关键人员在岗要求 承包人现场管理关键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 承包人现场管理关键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4.5 分包 4.5.1 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4.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4.5.5 分包合同价款支付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4.6 联合体 4.6.2 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事项: 。 4.7 承包人现场查勘 4.7.1 双方当事人对现场查勘的责任承担的约定: 。 4.8 不可预见的困难 不可预见的困难包括: 。 5.2 承包人文件审查 5.2.1 承包人文件审查的期限: 。 5.2.2 审查会议的审查形式和时间安排为: ,审查会议的相关费用由 承担。 5.2.3 关于第三方审查单位的约定: 。 5.3 培训 培训的时长为 ,承包人应为培训提供的人员、设施和其它必要条件为 。 5.4 竣工文件 5.4.1 竣工文件的形式、提供的份数、技术标准以及其它相关要求: 。 5.4.3 关于竣工文件的其他约定: 。 5.5 操作和维修手册 5.5.3 对最终操作和维修手册的约定: 。 6.1 实施方法 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实施方法、设备、设施和材料: 。 6.2 材料和工程设备 6.2.1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后,由 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 6.2.2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类别、估算数量: 。 竣工后试验的生产性材料的类别或(和)清单: 。 6.2.3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费用由 承担。 承包人提交保管、维护方案的时间: 。 发包人提供的库房、堆场、设施和设备: 。 6.3 样品 6.3.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种类、名称、规格、数量: 。 6.4 质量检查 6.4.1 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 6.4.2 质量检查 除通用合同条件已列明的质量检查的地点外,发包人有权进行质量检查的其他地点: 。 6.4.3 隐蔽工程检查 关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特别约定: 。 6.5 由承包人试验和检验 6.5.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试验的内容、时间和地点: 。 试验所需要的试验设备、取样装置、试验场所和试验条件: 。 试验和检验费用的计价原则: 。 7.1 交通运输 7.1.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7.1.2 场外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的特别约定: 。 7.1.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内交通的特别约定: 。 关于场内交通与场外交通边界的约定: 。 7.1.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担。 7.2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7.2.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的费用和临时占地手续和费用承担的特别约定: 。 7.2.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范围: 。 7.3 现场** 关于现场**费用的特别约定: 。 7.4 测量放线 7.4.1 关于测量放线的特别约定的技术规范: 。施工控制网资料的告知期限: 。 7.5 现场劳动用工 7.5.2 合同当事人对建筑工人工资清偿事宜和违约责任的约定: 。 7.6 安全文明施工 7.6.1 安全生产要求 合同当事人对安全施工的要求: 。 7.6.3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 7.9 临时性公用设施 关于临时性公用设施的特别约定: 。 7.10 现场安保 承包人现场安保义务的特别约定: 。 8.1 开始工作 8.1.1 开始准备工作: 。 8.1.2 发包人可在计划开始工作之日起84日后发出开始工作通知的特殊情形: 。 8.2 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的约定: 。 8.3 项目实施计划 8.3.1 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 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 。 8.3.2 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和修改 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及修改期限: 。 8.4 项目进度计划 8.4.1 工程师在收到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8.4.2 进度计划的具体要求: 。 关键路径及关键路径变化的确定原则: 。 承包人提交项目进度计划的份数和时间: 。 8.4.3 进度计划的修订 承包人提交修订项目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 。 发包人批复修订项目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 。 承包人答复发包人提出修订合同计划的期限: 。 8.5 进度报告 进度报告的具体要求: 。 8.7 工期延误 8.7.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 %或人民币金额为: 、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 %或人民币金额为: 。 8.7.3 行政审批迟延 行政审批报送的职责分工: 。 8.7.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双方约定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情形: 。 8.8 工期提前 8.8.2 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奖励: 。 9.1 竣工试验的义务 9.1.3 竣工试验的阶段、内容**序: 。 竣工试验的操作要求: 。 10.1 竣工验收 10.1.2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 发包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受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10.3 工程的接收 10.3.1工程接收的先后顺序、时间安排和其他要求: 。 10.3.2 接受工程时承包人需提交竣工验收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 。 10.3.3 发包人逾期接收工程的违约责任: 。 10.3.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违约责任: 。 10.4 接收证书 10.4.1 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间: 。 10.5 竣工退场 10.5.1 竣工退场的相关约定: 。 10.5.3人员撤离 工程师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的内容: 。 11.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期限: 。 11.3 缺陷调查 11.3.4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 11.6 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承包人应于缺陷责任期届满后 天内向发包人发出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满通知后 天内核实承包人是否履行缺陷修复义务,承包人未能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的维修费用。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后 天内,向承包人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11.7 保修责任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为: 。 本合同工程是否包含竣工后试验: 。 12.1 竣工后试验的程序 12.1.2 竣工后试验全部电力、水、污水处理、燃料、消耗品和材料,以及全部其他仪器、协助、文件或其他信息、设备、工具、劳力,启动工程设备,并组织安排有适当资质、经验和能力的工作人员等必要条件的提供方: 。 13.2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3.2.2 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 日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承包人修改。发包人应在收到工程师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 日内审批完毕。合理化建议经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及时发出变更指示,由此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按照 执行。发包人不同意变更的,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承包人 13.2.3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变更建议的利益分享约定: 。 13.3 变更程序 13.3.3 变更估价 13.3.3.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 。 13.4 暂估价 13.4.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可以参与投标的暂估价项目范围: 。 承包人不得参与投标的暂估价项目范围: 。 招投标程序及其他约定: 。 13.4.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协商及估价的约定: 。 13.5 暂列金额 其他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13.8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13.8.2 关于是否采用《价格指数权重表》的约定: 。 13.8.3 关于采用其他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约定: 。 14.1 合同价格形式 14.1.1 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 。 14.1.2 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 。 14.1.3 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的计量方法、估价方法: 。 14.2 预付款 14.2.1 预付款支付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4.2.2预付款担保 提供预付款担保期限: 。 预付款担保形式: 。 14.3 工程进度款 14.3.1 工程进度付款申请 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方式: 。 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时间: 。 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 14.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 。 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的 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应按照 支付违约金。 14.4 付款计划表 14.4.1 付款计划表的编制要求: 。 14.4.2 付款计划表的编制与审批 付款计划表的编制: 。 14.5 竣工结算 14.5.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的时间: 。 竣工结算申请的资料清单和份数: 。 竣工结算申请单的内容应包括: 。 14.5.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14.6 质量保证金 14.6.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 工程质量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 ; (2) %的工程款; (3) 其他方式: 。 14.6.2 质量保证金的预留 质量保证金的预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1) 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预留的质量保证金的比例: ,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 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预留专用合同条件第14.6.1项第(2)目约定的工程款预留比例的质量保证金; (3) 其他预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4.7 最终结清 14.7.1 最终结清申请单 当事人双方关于最终结清申请的其他约定: 。 14.7.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当事人双方关于最终结清支付的其他约定: 。 15.1 发包人违约 15.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5.1.3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15.2 承包人违约 15.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5.2.2 通知改正 工程师通知承包人改正的合理期限是: 。 15.2.3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16.1 由发包人解除合同 16.1.1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双方约定可由发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 。 16.2 由承包人解除合同 16.2.1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双方约定可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 。 17.1 不可抗力的定义 除通用合同条件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7.6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当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的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1 设计和工程保险 18.1.1 双方当事人关于设计和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18.1.2 双方当事人关于第三方责任险的特别约定: 。 18.2 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 18.2.3 关于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别约定: 。 18.3 货物保险 关于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材料、工程设备和临时工程等办理财产保险的特别约定: 。 18.4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18.5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18.5.2 保险凭证 保险单的条件: 。 18.5.4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小组决定: 。 20.3.1 ****小组的确定 ****小组成员的人数: 。 ****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避免/评审组的期限: 。 评审机构: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争议评审员报酬的承担人: 。 20.3.2 争议的避免 发包人和承包人是否均出席争议避免的非正式讨论: 。 20.3.3 ****小组的决定 ****小组的决定的特别约定: 。 20.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1:发包人要求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5: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表 附件6:价格指数权重表 《发包人要求》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对于可以进行定量评估的工作,《发包人要求》不仅应明确规定其产能、功能、用途、质量、环境、安全,并且要规定偏离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以及检验、试验、试运行的具体要求。对于承包人负责提供的有关设备和服务,对发包人人员进行培训和提供一些消耗品等,在《发包人要求》中应一并明确规定。 《发包人要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功能要求 (一)工程目的。 (二)工程规模。 (三)性能保证指标(性能保证表)。 (四)产能保证指标。 二、工程范围 (一)概述 (二)包括的工作 1.永久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范围。 2.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范围。 3.竣工验收工作范围。 4.技术服务工作范围。 5.培训工作范围。 6.保修工作范围。 (三)工作界区 (四)发包人提供的现场条件 1.施工用电。 2.施工用水。 3.施工排水。 4.施工道路。 (五)发包人提供的技术文件 除另有批准外,承包人的工作需要遵照发包人的下列技术文件: 1.发包人需求任务书。 2.发包人已完成的设计文件。 三、工艺安排或要求(如有) 四、时间要求 (一)开始工作时间。 (二)设计完成时间。 (三)进度计划。 (四)竣工时间。 (五)缺陷责任期。 (六)其他时间要求。 五、技术要求 (一)设计阶段和设计任务。 (二)设计标准和规范。 (三)技术标准和要求。 (四)质量标准。 (五)设计、施工和设备监造、试验(如有)。 (六)样品。 (七)发包人提供的其他条件,如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第三人提供的设计、工艺包、用于试验检验的工器具等,以及据此对承包人提出的予以配套的要求。 六、竣工试验 (一)第一阶段,如对单车试验等的要求,包括试验前准备。 (二)第二阶段,如对联动试车、投料试车等的要求,包括人员、设备、材料、燃料、电力、消耗品、工具等必要条件。 (三)第三阶段,如对性能测试及其他竣工试验的要求,包括产能指标、产品质量标准、运营指标、环保指标等。 七、竣工验收 八、竣工后试验(如有) 九、文件要求 (一)设计文件,及其相关审批、核准、备案要求。 (二)沟通计划。 (三)风险管理计划。 (四)竣工文件和工程的其他记录。 (五)操作和维修手册。 (六)其他承包人文件。 十、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一)质量。 (二)进度,包括里程碑进度计划(如果有)。 (三)支付。 (四)HSE(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五)沟通。 (六)变更。 十一、其他要求 (一)对承包人的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二)相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的办理。 (三)对项目业主人员的操作培训。 (四)分包。 (五)设备供应商。 (六)缺陷责任期的服务要求。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订立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区段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区段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区段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返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承包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将设计业务分包的,应由原设计分包人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工程总承包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注意:此合同为参考模板,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订为准。
附件5 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表
一、实施的有关标准与法规 国家、地方现行的工程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工程建设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范中制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中标人提出采用的其他标准及规范,如能保证其达到与本规范所规定的标准及规范相同的质量或更高的质量。经项目总监事先审阅和书面批准即可采用。本规范与图纸中明显地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任何条款的细节说明中有明显的遗漏,都应被认为指的是采用令人满意的建筑建设工程及其他相关工程的习惯做法。 本工程实施中采用的材料、设备和工艺应在各个方面符合引用的标准规范。 本工程实施中采用图纸中指定的和现行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所采用的规范和标准如出现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以标准高的为准。 其它现行规范和标准不全或现行规范标准不一致时,以现行规范标准为准。 二、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按照国家目前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招标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投标函附录中的报价:投标报价(**费) (此处写费率)%,投标报价(设计费) %,投标报价(勘察费) %。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并完成本合同工程全部责任、义务。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资格审查资料; (4)技术标; (5)综合标;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相关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投 标 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或盖章) 地 址: 电 话: 年 月 日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或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_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或盖章) 年 月 日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做好分工,按时,按质量,完成任务; 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分别填写此表并附相应资料。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1 **市房屋建筑市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 标段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 标 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附件2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招标人或代理机构): 我****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投标人(投标人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致 : 我单位在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的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我单位若在本项目招标中获取中标,保证在中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以支票、银行转账、汇票或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足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有我单位承担。我单位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 投标人: (全称并加盖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 投标信息采集(附至最后一页) 1、投标人名称: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企业地址(同营业执照地址): 4、投标报价: 5、监理服务期限: 6、项目管理机构组成: 项目总监姓名、手机号码、级别、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编号: 项目其他组成人员: 7、类似业绩汇总表
附件5 投标单位公示主要内容汇总
银政易贷 ****政府采购供应商: 您好! ****市政府采购业务!感谢您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 为进一步优化**市营商环境,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2018****财政局****银行签署战略**协议,****政府采购项目中中标的供应商解决融资问题,****银行推出****政府采购合同的 “银政易贷”贷款业务,****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绿色通道,配备专业人员定向服务,提高融资服务效率。同时,依靠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的保障,提供免评估、免抵押、免担保、低利率、授信额度在3000元-500万元的贷款业务,在融资审查、审批流程、利率优惠等方面切实给予中小微企业快捷高效融资支持。 目前,****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已全面开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政府采购网(http://pingdingshan.****.cn****银行联系电话0375-****538自主选择融资服务机构,按程序进行融资。 期待您一****市政府采购工作! 各供应商: 政府采购****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投标人、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公共**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件下载”中查看)制作电子化投标文件,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一、电子化投标 (一)网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递交形式: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账户必须是已加入**市公共**交易投标人或供应商诚信库中的账户)。 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保证金绑定操作手册,请登录****交易中心网站在办事指南中网上投标栏目查看。 3、投标人在成功绑定后,将系统生成的回执单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的依据。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并充分考虑异地跨行转账到账时间等因素,因****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绑定影响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项目结束后,****中心项目负责人提出退款申请,项目负责人同意并经财务部门核对后,通过中心交易平台退还给投标人。 (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市公共**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三)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 项目名称.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 项目名称.bin),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投标人随身携带。 注: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根据标段制作各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后上传 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市公共**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四)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评标 1、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2、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 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 (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投标人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委员会。 5、****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人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话进行质疑。 6、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