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新兴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新兴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
发布时间:(略)
黑龙江(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新兴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已由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新兴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报告批复的请示》(鸡发改社会17号)文件同意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略)
(略)平方米,配套建设塑胶操场、道路及硬化、绿化、大门、围墙和消防水池等工程。建成后,可新增幼儿学位270个,托位57个。
2.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426天,计划开工日期(略)计划竣工日期(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3建设地点:(略)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质量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控制价:(略)
2.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3.2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同时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略)(需提供近 3个月(****年1月-****年3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社保系统出具或打印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并提供养老(略),包括但(略),以便招标人必要时进行核查。未联网企业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的,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承诺)。如是6类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需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承诺)。
(2)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办法》(黑建规〔****〕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略),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资格或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名,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人员资格证书;安全员:1名, 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质量员:1名,提供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人员(质量员)资格证书;标准员1名;材料员1名;机械员1名;劳务员1名;资料员1名;(同一工程项目的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互相兼任,也可由同一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兼任,有关人员任职岗(略),注:以上人员提供相关专业岗位证件);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略)。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近3年指(略)年3月),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指判决结果为行贿犯罪的情形),否则将被拒绝投标。[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gov.cn/)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s://(略)gov.cn/)进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4.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5本次招标不(略)。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初步设计单位、技术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3.8本项(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年04月04日00时00分至****年04月1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企业注册及诚信库填报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4.3招标文件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04月2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略)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年04月24日09时00分。
6.2方式一: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略)gov.cn/BidOpening),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3开标地点:黑龙江省鸡西(略)(鸡西市鸡冠新区康新路92号)。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http://(略)gov.cn/)进行。
8.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略),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如有)等工作。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gov.cn/)发布。
10. 其他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略)3日内作出答复。(略)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举报。(略)举报电话:(略)
11.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略)
电话:(略)
地址:(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新兴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已由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新兴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报告批复的请示》(鸡发改社会17号)文件同意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略)
(略)平方米,配套建设塑胶操场、道路及硬化、绿化、大门、围墙和消防水池等工程。建成后,可新增幼儿学位270个,托位57个。
2.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426天,计划开工日期(略)计划竣工日期(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3建设地点:(略)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质量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控制价:(略)
2.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3.2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同时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略)(需提供近 3个月(****年1月-****年3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社保系统出具或打印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并提供养老(略),包括但(略),以便招标人必要时进行核查。未联网企业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的,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承诺)。如是6类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需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承诺)。
(2)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办法》(黑建规〔****〕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略),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资格或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名,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人员资格证书;安全员:1名, 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质量员:1名,提供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人员(质量员)资格证书;标准员1名;材料员1名;机械员1名;劳务员1名;资料员1名;(同一工程项目的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互相兼任,也可由同一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兼任,有关人员任职岗(略),注:以上人员提供相关专业岗位证件);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略)。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近3年指(略)年3月),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指判决结果为行贿犯罪的情形),否则将被拒绝投标。[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gov.cn/)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s://(略)gov.cn/)进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4.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5本次招标不(略)。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初步设计单位、技术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3.8本项(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年04月04日00时00分至****年04月1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企业注册及诚信库填报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4.3招标文件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04月2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略)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年04月24日09时00分。
6.2方式一: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略)gov.cn/BidOpening),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3开标地点:黑龙江省鸡西(略)(鸡西市鸡冠新区康新路92号)。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http://(略)gov.cn/)进行。
8.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略),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如有)等工作。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gov.cn/)发布。
10. 其他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略)3日内作出答复。(略)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举报。(略)举报电话:(略)
11.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略)
电话:(略)
地址:(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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