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地震局巨灾防范工程大吨位可控震源系统采购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省地震局巨灾防范工程大吨位可控震源系统采购 |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含药品集中采购) | 项目编号: | TC24932RY-1 |
招标人: | **省地震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分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金来源: | 其他资金 | 招标(略): | 分散采购 |
监督机构: | 无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无 |
是否(略):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略)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略) | ||
是否委托代收(略): | 否 | ||
招标方案说明: | 技术规格书内的所有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
招标(略): | 技术规格书内的所有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采(略)) |
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合同估算价
招标类别
详情
1
E(略)
(略)万元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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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略)**省地震局巨灾防范工程大吨位可控震源系统采购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投标商须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设备生产厂商、销售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须提供最近三年((略)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的规定,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标段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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