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中心幼儿园改扩建项目总承包(EPC)(项目名称) ****中心幼儿园改扩建项目总承包(EPC)(标段名称) 项目 | 要求 | 备注 | 资质条件 |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名称和类别)级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的设计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财务要求 | 1. 投标人近3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 2. 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 /万元。 |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 五 年完成过1 项具有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类似项目描述)的业绩。 |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信誉要求 |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项目 经理 资格 | 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其他 要求 | 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不接受/£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R不允许/□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 | 备注:1. “类似项目”是指与招标项目在建设规模、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复杂难易程度相同或相近的项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准确、简洁的工程特征指标予以定义,且方便投标人使用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及其他证明材料证实。“类似项目”的定义中不含“近5年”“近3年”等时间限制条件。 2. “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 :一般而言,在有正常的预付款和工程款支付的情况下,承包人仍需要投入合同总价/T的10-15%左右的流动资金用于项目周转性生产。招标人宜根据项目情况合理设置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数额。T=(标段)计划工期(年)=(标段)计划工期(日历天)/365。计划工期少于12个月的,T按1计算。当T<1,T取1。 3.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建设工程。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包括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招标人要明确预留的工作和金额。招标人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或者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招标人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小微企业可以独立参加投标,无须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或进行合同分包。****政府采购预留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在评标时,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分的优惠政策。 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小微企业,对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项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小微企业、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或者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在评标时享受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分的优惠政策。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评标优惠。 ****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具体的政策依据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